一、业务办理及报销流程

二、报销需提供资料清单
1、预付(借)款单。
2、零星设备采购等合同(如:网上超市采购业务等)。
3、商品或服务申购单。
三、注意事项
1、预付(借)款仅指用于教学、科研、行政等各种学校公务费用开支,个人业务不得办理借款。
2、实际报销公务费用开支必须与借款用途一致。
3、借款人必须为学校在职员工。
4、根据公务需要由借款人填写《预付(借)款单》。
5、自借款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须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6、零星设备采购借款,应提供已经审核批准采购的《商品申购单》,符合设备招投标规定,还应提供中标结果通知书或招投标小组的会议纪要复印件。
7、预付(借)款应采用转账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