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药学系艾草屋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比选人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价为96157元,预算审核价为92715元。
2.3. 比选范围和内容:详细的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4. 工程发包价: 人民币捌万伍仟玖佰玖拾贰元玖角伍分整(小写:¥85992.95元),[含暂列金45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4. 本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比选申请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比选申请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比选申请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比选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项目不要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17 年 5月 4日至2017 年5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 00 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603)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比选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8%) 。
6. 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6.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5月11日16时前(含)(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
6.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仟柒佰元整(小写¥:1700元)。
6.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比选申请人须将比选保证金从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比选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药学系艾草屋装修工程”项目名称。
6.4保证金汇款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新浦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银行帐号: 161060100100050166
7. 比选文件的递交
7.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5月 12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603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比选比选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
8.2 漳州招标采购网
9. 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
邮编:363000
电话:0596- 2559555
联系人:钟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603室
邮编:363005
电子邮件: fjqhzz@163.com
电话:0596-2955081
传真:0596-2955081
联系人:江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