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工程建设步伐,规范工程管理,拟对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药学系五层办公室搬迁改造工程比选活动。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药学系五层办公室搬迁改造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内;
3、建设单位(比选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4、项目建设规模:药学系五层办公室搬迁改造工程。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97620 元,比选人的发包价为 90129.48 元(含暂列金4000元)。
5、比选范围和内容: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比选文件以及比选人对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比选方式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比选办法:随机抽取法(K=8%)
三、比选条件
1、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应为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且信誉良好;
4、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施工单位,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四、比选资料提交
参加比选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以下资料且不仅限于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密封完整)。
1、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2、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5、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6、主要管理人员注册证(或岗位证书)、职称证(如有)
7、比选申请书
8、比选保证金
9、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随购买比选文件的凭据一起递交,未按照规定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或代理单位)有权不予接收。
五、工作范围、工作时间
1、工作范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药学系五层办公室搬迁改造工程内容,并按照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审核书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工期要求:20日历天。
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经理 1 人,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等级:二级及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七、费用
1、工程项目费用
(1)、本次比选的合同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的合同方式。中选人必须按其合同价款完成比选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业主遇增减项目除外。
(2)、本项目发包价:为人民币 玖万零壹佰贰拾玖元肆角捌分 ,(小写:¥90129.48 元)(含暂列金4000元);不按发包价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2、其他费用
(1)、中选人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比选代理费及开标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比选申请人应考虑此费用计入报价中。预算费及预算审核费按2000元计取,由工程中选单位支付。
(2)、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提交比选资料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信封密封),未提供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比选保证金全额当场退还,中选单位比选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中选人于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如不能按规定履行,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一次性返还履约担保金 (不计利息)。
八、合同签订时间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间: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不能按规定履行,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②工程结算审核定案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5%。③预留5%的结算审核总价作为工程保修金。④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九、比选办法
在监督人员监督的情况下,比选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标,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比选申请人按提交参选文件的正顺序,由每个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比选申请人号码,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在抽取参选编号后,应予以确认签字。
当比选申请人少于10家(含10家)时,全部进入资格及有效性评审。当比选申请人多于10家时,由比选人按参选编号进行随机抽取,抽取10家进入资格及有效性评审。
2、拆封入围的参选文件,并宣读比选申请书有关内容。
3、资格审查评审办法和标准
①、已按比选文件规定完整提供申请材料和按照规定盖章;
②、已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了比选保证金;
③、符合比选条件规定的,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参选文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⑥、参选文件按照规定密封的。
只有全部满足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的比选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4、有效性评审标准
①、报价符合比选人规定的,且无采用手写形式的;
②、未附有比选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③、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④、在此过程中无弄虚作假情形的。
只有全部满足有效性评审标准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成为中选候选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5、确定比选中选单位
经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进入下一步的随机抽取程序,由比选人在经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号码球,抽到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编号为中选人。
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少于三家的,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7、如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比选人有权没收其比选保证金,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比选人可按规定重新组织比选:
1)比选申请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挂靠参选、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选;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中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且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及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因中选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选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或比选申请人被依法取消中选资格的;
4)比选申请人不接受评标办法规定对其参选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5)比选申请人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参选文件;
6)比选申请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根据漳发改招标【2010】4号文的规定,中选结果公示将在漳州招标采购网上公示3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核查要求。
2、除发生投诉情况外,中选人应按比选文件要求和比选人签订合同。
十一、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漳州卫生职业学院(http://www.zzwzy.com/)网站上发布。
十二、其他说明
1、联系人:陈老师、钟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59555
2、比选资料领取时间:2017年 8 月 23 日~2017年 8 月 28 日(http://www.zzwzy.com/)网站上下载
3、比选时间、地点:2017年 8 月 28 日北京时间 15 时 30 分,在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2号)进行比选。
比选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17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