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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基本建设工作领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7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基本建设工作,加强对基建工程项目的领导和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院基本建设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决定成立学院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及主要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长:陈义三

  员:蔡韶滨(办公室)、蔡志远(后勤管理处)、黄仲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林建兴(教务处、实训中心)、林碧聪(后勤管理处)、黄梅玉(财务处)、刘丽芬(审计科)

领导小组下设基建办公室,基建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蔡志远同志兼任主任,负责基本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基建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在党委或院长办公会授权范围内,对基建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具体职责包括: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负责审定基本建设工作规章制度并指导检查落实情况;

()负责落实基建工程方案,组织开展建设规划、时间招标、审批报备等各项前期工作;

()负责审定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建设管理实施全程监督;

()负责协调对外关系,参与组织工程监理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协调拟建基建工程项目的使用单位,对项目使用功能进行细化;

()负责审议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招标形式、代理机构、工期、付款方式等事宜;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程建设协调会,加强施工监督,全面掌握施工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八)研究决定对学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授权的其他基本建设工作其他相关事项。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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