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二期工程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1号批准建设,参照《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漳政综〔2009〕70号】的规定,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中介机构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比较,以公平竞争的方式优选承揽中介业务的中介机构,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采购等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比选名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现状校园东北侧
二、比选内容:
服务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采购等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施工招标包含预算编制)。
三、中介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资质等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有中介机构需依法在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外来中介机构须根据漳建工[2014]75号《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取得《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证明》;
4、公司业绩:2012年1月1日以来参选单位承揽过1个及以上的项目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公共建筑的招标代理项目;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中介机构或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未被评为严重失信中介机构(即D级);
7、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8、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中介机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四、比选活动时间、地点:
1、比选公告时间:2015年9月8日—9月15日
2、比选时间及地点:参选的中介机构请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9:00—9:30,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行政楼会议室,提交比选文件,并办理报名手续,在《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表》上签到,未按时签到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参加比选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比选文件。
五、比选方式:合理低价中选
六、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标准计取(招标过程产生的除交易费外的预算费、专家费等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由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和采购等中标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