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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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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4-05-28 16:01 来源部门:安全保卫处 作者: 点击数: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院将成立校园安全检查组,严格落实校园门禁制度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校园安全检查组成员

组 长:蓝顺宝(安保处处长)

第一副组长:杨 帆(党政办主任)

副组长:蔡志远(学生处长)

副组长:林碧聪(后勤处副处长)

副组长:王伟平(物业管理处经理)

执行成员:王思文(安保处消防科长)、陈斌(安保处干事)、连军华(保安队长)、卢余煌、陈溪泉、田玉玲、郑阿元、吴溪海、江德龙、王建安(保安员)

各系部副书记:蔡韶宾、陈美燕、钟明锋、练建斌

学院总值班人员

辅导员值班人员

二、安全检查任务与要求

安保处:

1.干部在门岗带班执勤,负责维持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畅通,禁堵外来车辆和无关人员。

2.外来人员(来访车辆)需出示证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安保人员有责任检查车内有无可疑危险物品,同时向受访部门核实来访者身份。

3.学院师生进出校门必须佩带校徽、校卡。学生22:30——23:00出入校门应持辅导员的批假条,安保人员有责任作好登记,并确认假条真伪。

4.进出校园的车辆必须凭学院发的“车辆通行证”,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内停放。与我院有长期合作的特种车辆给予办理“车辆通行证”,安全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特殊情况进出校园的车辆有责任接受检查。

5.携物品出校门一律按原规定凭物品放行条,经检查、核实后,方可放行。

6.禁止小摊贩、传销人员、摩的、衣冠不整者及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或在大门前摆摊。

7.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报警,同时要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禁止闲人逗留或寄存物品。

8.加强校园及周边排查检查,及时通报检查中存在隐患,并要求各能职部门及时整改,汇总报送学院领导。

学生处、各系副书记

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配合安保人员检查、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处长和各位副书记轮流协助安保处在门岗执勤。及时处理不带校卡闹事的学生。协助安保处校园和宿舍安全巡查。

后勤管理处:

对检查出的问题积极组织人员尽快修缮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规定期限内通报。

学院总值班人员、辅导员值班人员:

值班当天7:30—8:10;14:30—15:10时间段协助安保处在门岗执勤,其他时间必须在岗履行值班职责,加强“五位一体”校园值班联动,配合校园巡查和学生宿舍检查。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