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坚守节点、寸步不让,坚决杜绝学习教育结束即“过关”等错误思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中央、省、市纪委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增强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各部门“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提醒,防止思想松懈、行为失范,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守廉洁底线
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强化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做到“十二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烟酒茶等礼品礼金、购物卡(券)、电子礼品、名贵特产及“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节礼;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
3.严禁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相互宴请、超标准接待或以加班值班为由变相公款吃喝;
4.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及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让其支付、报销应由本人及亲属承担的费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借用车辆;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取回扣,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9.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10.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1.严禁在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教学管理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12.严禁违反值班纪律及外出报告制度,或在值班期间饮酒、空岗。
三、深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和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速查严处,对谎报瞒报行为从严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各部门要将弘扬新风正气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反对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漳州卫生职业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