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3月17日,学院副院长蔡韶滨带队,对我院教学实验室进行检查,教务处处长、实训中心办公室主任、各系部实训中心主任和相关实训老师共同参与检查工作。

蔡韶滨一行以实地入室走访查看的形式,先后检查了学院各实验实训室,重点对实验实训室用水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等进行检查。经过前期自查自纠整改后,实验实训室普遍较为规范、干净整洁,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蔡韶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场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意见,同时强调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各系部要不断提高整治站位,大力加强事前预警管理,做好应急预案,树牢底线思维。二是做好实验实训室日常管理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是学院落实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闽教安〔2023〕5号)和市教育局《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教安〔2023〕55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学院将持之以恒抓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规范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实验实训室安全运行和校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