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是负责全校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
具体职责包括∶
1.贯彻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上级科技管理部门文件精神,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划、方案和制度;
2.负责科技项目管理、成果管理、科技开发等工作;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工作计划;
4.负责科学研究的项目管理,组织做好各类项目申报、审查、中期检查、项目鉴定及科研经费管理等工作;
5.负责科研平台的建设、考核与管理;
6.负责科学研究的成果管理,包括成果鉴定、专利申报、科技成果评奖和推广等工作;
7.负责学校知识产权转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介与信息发布等工作;
8.负责学校科技开发工作,包括横向项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产学研合同的签订、日常管理、资料归档及后续跟踪等;
9.负责科技统计与分析工作,做好科研有关报表统计并及时上报;
10.负责组织全校或二级学院学术交流;
11.负责各级各类学会、协会成员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学院科协日常的工作,统筹做好科普教育基地宣传工作;
13.负责学校连续性内刊编印工作;
14.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