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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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院本课题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直属科:

为进一步实施学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党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现将2018年度院本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请项目如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课题立项资助,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项目重复申报。

(二)每名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数不超过1项。

(三)已承担院本课题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本年度的院本课题。

(四)学术不端、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申报。

二、申报规划

(一)自然科学课题计划立项数12~15项,每项资助经费8000元;教育教学课题计划立项数5~10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党建、思想政治课题,计划立项数3~4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共计划投入经费13.6~19万元。如获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经费参照《科研项目配套经费资助暂行管理办法》(漳卫职科〔2016〕1号)文件规定。

(二)申报自然科学课题须提供查新资料。

(三)原则上社会科学课题(教育教学、党建、思想政治类)研究时间为1年,自然学科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

三、评审方式及支持方向

(一)以个人申报,部门统一报送,学院组织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原则上2/3及以上送审专家同意方可立项。

(二)优先支持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院科研创新能力,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四)优先支持为学院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五)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医学检测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及转化医学检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为依托的项目。

四、报送材料

(一)项目申请人须提交2份纸质课题评审书(双面打印)、3份课题立项论证活页(双面打印)以及电子版。

(二)以系部为单位,将课题评审书、立项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高职教育研究与科研科。

(三)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逾期不予处理。

五、其他

(一)各部门做好申报材料初步审查工作。

(二)送交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送审。

(三)联系人:许淑茹,联系电话 2559560;邮箱:kyk25595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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