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
与科研科
漳卫职科研〔2014〕5号
关于更改院级课题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保证学院课题在评审中的公平公正,现对原有评审办法做如下更改:
1、评审材料分评审书及论证活页两部分,在论证活页部分不能提及课题负责人及其成员的名字。
2、根据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内容有科研科选定三名专家,并负责送审材料。
3、评审结果要求至少两名专家同意立项。
4、有科研科对评审结果作出反馈。
高职教育研究与科研科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