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1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二、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
(三)信息化专项
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高等教育聚焦以下研究方向:聚焦智慧学习环境建设、智慧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等方向。推荐指标1项。
三、申报原则
面向全校公开申报。本着推荐优质项目的原则,优先推荐2023年省、市自然科学基金落选项目,已获各级各类自然科学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报送
1.《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汇总表”形式名命),可从附件下载。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WORD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申请书”形式名命),可从附件下载,每项目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以上申报材料均为电子版,并于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349074689@qq.com进行校内评审。
4、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
科技处联系人:陈荣珠0596-255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