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药用植物栽培养护、品种保育、科研辅助及科普展示等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学校植物园在教学、科研、科普中的育人功能,结合植物园实际工作需求,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选拔出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人才;
2. 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原则,兼顾专业能力、实践经验与职业素养,注重岗位匹配度和人员稳定性;
3. 坚持公益性、专业性原则,契合高校药用植物园公益服务、教学辅助、科研支撑的核心定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药用植物园管理人员1名(非编制)
三、岗位职责
1. 药用植物养护管理:负责植物园内药用植物的日常栽培、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绿色防控,熟悉药用植物生长习性,保障植物正常生长;
2. 品种保育与管理:协助开展药用植物品种收集、登记、建档,维护植物标识系统(学名、科属、药用功效等),防止品种混杂、退化;
3. 教学与科研辅助:配合学校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开展实践教学,协助教师指导学生植物园实训、实习;配合科研团队开展药用植物栽培试验、样本采集等辅助工作;
4. 科普与园区维护:参与植物园科普宣传(如科普讲解、药用植物知识普及)、园区环境整治、设施维护(如灌溉系统、步道、标识牌),保持园区整洁有序;
5. 其他工作:服从公司及植物园的统筹安排,完成各类临时性工作(如药用植物采收、标本整理等)。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和药用植物养护工作,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2.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工作的体力和精力,能胜任户外作业(高温、雨天等特殊天气需配合应急养护);
3. 年龄5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
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及学校植物园各项规章制度。
(二)专业及能力条件(满足其中1项即可)
1. 专业要求:园艺、园林、中药学、植物保护、农学等相关专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2. 实践经验:具备2年及以上药用植物栽培、植物园管理、园林养护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常见药用植物生长特性及养护技术;
3. 技能要求:掌握药用植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修剪整形、繁殖培育等核心技能,能独立完成园区日常养护工作;持有园艺师、花卉园艺工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者优先。
(三)优先录用条件
1. 熟悉闽南地区药用植物品种及栽培特点者;
2. 具备植物园或药用植物园工作经验者;
3. 能熟练操作灌溉系统、修剪工具等园区设备,具备基础的设备维护能力者;
4. 有科普讲解、标本制作经验者。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现场报名;
3. 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或纸质版提交至产业公司综合办公室。邮件文件统一命名为“药用植物园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1)《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药用植物园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并签字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无学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4)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推荐信等)、业绩材料(如养护项目成果、科普工作证明等)扫描件;
(5)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蓝底,像素清晰);
4. 报名邮箱:181412749@qq.com。现场报名者请持上述材料扫描件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国医堂,联系人:蔡女士,18760602882。
5.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期间不接受材料补充,逾期未发送报名材料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1. 报名结束后将短信通知资格审核及面试的时间、地点。报名人员需持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准时参加资格审核及面试。
2.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认知、职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及岗位适配度;
3. 总成绩公示: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社会合作处官网公示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公示期3天。
(三)体检
1.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者需按时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重新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四)公示与录用
1.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社会合作处官网公示,公示期3天;
2. 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报到时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4.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六、聘用待遇
1. 薪酬待遇:参照公司后勤服务类非事业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等,根据工作年限、技能水平、工作业绩逐年调整;
2. 福利保障: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法定节假日等福利;
3. 其他待遇:提供岗位技能培训(如药用植物养护技术、科普讲解技巧等);可参与学校相关教学、科研辅助工作,享受相应工作补贴;工作表现优秀者,可参与公司年度评优评先。
七、其他事项
1. 招聘过程中,所有通知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或学校社会合作处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错过考核、体检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2.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核费等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招聘工作,谨防诈骗;
3. 本方案由漳州卫职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若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4. 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7:30);监督电话:13235962051。
附件: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药用植物园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
漳州卫职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