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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书馆寄存柜使用申请的通知

日期:2025-02-28 作者:肖惠萍 点击数:

亲爱的读者们:

为了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让您的图书馆学习之旅更加轻松舒适,图书馆在二楼、三楼、四楼西侧添置寄存柜,欢迎广大读者申请使用。

一、申请时间

2月28日(本周五)起至 3月3日。

二、申请须知

每位读者每次限申请一个寄存柜,专属使用,先到先得。此次共开放150个寄存柜供申请,使用期限为60天(自成功申请登记使用日起算)。使用期满后可再次申请。

三、申请步骤

1.关注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寄存柜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学号、所在院系等。

2.提交申请时间截止后,将通过图书馆公众号公布名单。

四、图书馆寄存柜使用规则

1.读者到馆后,若需使用已申请到的寄存柜,需持本人校园卡前往一楼咨询处领取寄存柜钥匙。离馆时归还钥匙并领回校园卡。

2.寄存柜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或转让他人使用,一经违反将取消寄存柜使用权。

3.妥善保管寄存柜门锁钥匙,严禁私配钥匙。如钥匙丢失或损坏,使用者必须原样配回。

4.严禁存放未办理出借手续的图书,一经发现,将终止寄存柜使用权。

5.严禁存放食品、液体、各类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易腐蚀物)等。同时,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存放其中,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6. 请珍惜公共财物,如因不当行为(如敲击、刻画、撬损等)损坏寄存柜,需按规定照价赔偿。

7.若遇到开柜难题,请移步至一楼咨询处向馆员老师反馈,由工作人员协助解决,切勿自行撬柜。

8.使用期满后,若未清理寄存柜内物品,图书馆将予以清空并保留一个月,逾期未认领,后果自行承担。

9.其他未尽事宜按图书馆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使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所有。

期望各位读者在使用寄存柜期间,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携手维护图书馆的良好秩序。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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