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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

日期:2015-05-06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06 来源: 点击数:

     团委会

漳卫职团委[2015]2号

 共青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充分发挥共青团做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提出一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新形势下做好“推优”工作,既是党建带团的有效载体,又是高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进育人工作的重要途径。学院“推优”工作要不断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创新选优载体。广泛凝聚青年;创新育优内容,全面培养青年;创新推优机制,着力推荐青年。进一步提高“推优”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培养造就更多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和可靠接班人提供组织保证。

    二、推优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年龄在28岁以下,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

    2、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共产党主意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

    3、严格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4、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用院纪院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工作认真踏实、积极主动,有效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甘于风险,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应达到48小时。

    6、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具有刻苦专研,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成绩良好,推优前一学期应无补考现象。

     三、推优时间安排:

   “推优”工作原则上不受时间限制,成熟一个推一个。考虑到工作需要,每学期集中组织一次,分别在3月份和10月份开展。

    四、推优入党工作程序:

    1、院团委每学期下发推优工作指导意见,统一部署全院的推优工作,并对各系团总支、团支部的推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各团总支根据推优工作部署,每学期指定相应团支部推优工作计划,并组织基层团支部实施。

    3、团支部推优工作程序:

  (1)、各团支部应对照推优对象条件,详细了解提出入党申请的基本情况,结合该团员平时的综合表现,在征求各系团总支、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团支部推优候选人。

  (2)、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推优候选人由所在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应有本支部2/3以上团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首先介绍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其次,根据推荐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

  (3)、被“推优”的团员,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应当超过应到会团员人的1/2.团支部根据平时考察情况,参照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推优”的投票结果统计表由团支书、辅导员(班主任)签名后,与相关的推荐材料一并上报各系团总支,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并填写《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4)、各班团支部认真组织填报《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由团总支签署意见上报院团委审批同意后再向所在系党支部推荐。其中《优秀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一式两份),纸制版一份交系党支部存档,一份交院团委存档,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院团委指定邮箱。

  (5)、在院团委、学生会、各社团、勤工中心、自律会、系团总支及相关部门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思想进步、工作认真、成绩优良、表现突出,可由院团委、学生处、系团总支写出书面材料推荐给各班团支部,再由各班团支部按程序给予考核推荐。

  (6)、如果有两个以上正式党员认为某位学生团员表现出色、工作认真、学习成绩优良、积要求入党,并署名写出书面推荐材料,经系团总支、院团委考察后,给予填写《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向党组织推荐。

    五、工作纪律

    1、各级团组织应高度重视“推优”工作,严格按照“推优”条件和“推优”工作程序进行推荐,认真指导、监督,杜绝应付了事和弄虚作假,保证“推优”质量。

    2、各级团组织应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团员青年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

                                                 共青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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