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鼓励和支持我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现决定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室,由药学院具体负责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传承相关工作、培养后继人才,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中共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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