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各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三不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资助工作
新生入学后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给予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入学补贴省内生源学生500元、省外生源学生700元,其中包括入学补贴400元、生活补贴100元、省外生源学生路费补贴200元。对于以下情况学生列入给予一次性入学补贴的范围:1.建档立卡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3.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填写附件1.《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情况表》,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做好公示工作
各系需在全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6日—9月20日,公示模板详见附件2。
三、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系于9月23日之前汇总给学生处邱雅青老师。
附件:1. 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情况表-副本
2.公示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