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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院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6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财务处、各系: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漳卫职学〔20192号)和关于印发《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暂行办法(修订)》(漳卫职学〔20173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级、2018级高职、2015级五年专(高职阶段)全日制在校生,2017级、2018级五年专全日制在校生(中职阶段)。

二、评选依据

本次奖学金评选以学院的相关文件为依据,相关文件如下:

1.《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漳卫职学〔20192号)

2.关于印发《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暂行办法(修订)》(漳卫职学〔201737号)

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中职阶段奖学金实施方案(暂行)》(漳卫职〔2008103号)

三、评选要求

请各系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奖学金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要以此为契机极大的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

各班级要在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班学生学习成绩统计和综合测评排名,最终在108日前形成奖学金排名及获奖情况,并在本系范围内向学生公布结果,公示时间为一周。

各系部应指派专人负责本系部奖学金工作,并在1015日前汇总学生获奖数据及工作报告上交至学生处审核,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奖学金班级审批表(附件1);

2.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2);

3.评审工作报告;

4.系部公示材料;

5.班级综合测评纸质材料。

四、相关事宜

1.班级奖学金名额请参照《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漳卫职学〔20192号)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中职阶段奖学金实施方案(暂行)》(漳卫职〔2008103号),辅导员不可随意调整名额(包括自己所带班级)。

2.各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将取消评奖资格。

 

附件:1.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奖学金班级审批

      2.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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