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宿管科负责统一分配、调整和管理,未经学生处宿管科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宿舍,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学院决定进行学生宿舍调整时,入住者须予以配合。
2、学生入住宿舍需缴纳住宿费,在每年开学注册的同时足额缴纳住宿费。
3、宿舍房间门锁由学生处宿管科统一配备,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
4、学生要求调换宿舍需提出申请,经辅导员审核后,确需调整宿舍的,由辅导员在所在班级宿舍进行内部调整,调整后报宿管科备案。宿管科原则上不进行宿舍调整,确有特殊原因需由学生处宿管科调整宿舍的,应填写《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调换宿舍申请表》,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系部、宿管科、学生处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后到宿管科办理。
5、学生因实习、毕业、退学、出国等原因离校,离校前必须办理退宿手续。办理退宿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经核查设施完好后,方可退宿,如有丢失或损坏情况,要按价赔偿。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休学的学生,复学后向学生宿舍管理科申请住宿。
6、住宿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走自己的物品。否则,因宿舍清扫、维修或寝室另作它用等原因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7、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不安排学生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留校住宿。
8、学生公寓楼非学生居住的房间(如电工房、辅导员房间等)由学生处宿管科统一调配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