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管理人员要主动热情地为学生排忧解难,不发脾气,不讲粗话、脏话,严禁吵架和恶语伤人。
第二条 文明管理,优化环境。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按照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耐心细致做好违纪违规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处置工作。
第三条 文明住宿,安全用电。入住学生严禁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热棒以及大于1200w的电器。
第四条 入住学生不得擅自移动、破坏公寓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不得任意改变和损坏室内设备,无故损坏安全设施和公物者照价赔偿。
第五条 维护卫生,共创和谐。入住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得将垃圾扫除室外,堆放在走廊和楼梯口;不得向窗外和住宿公共区域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废纸、烟蒂、瓶罐等杂物。
第六条 加强督查,及时整改,学生公寓楼管员将不定时抽查公寓宿舍的财产,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系部和班级组织整改,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布于校部宣传栏。
学生处
200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