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成立于2009年,曾先后使用过“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等名称,2014年正式更名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并沿用至今(以下简称“心理中心”)。 中心遵循“全面覆盖、重点关注、个别辅导”的工作原则,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心理专项活动策划组织以及心理课程教学科研等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一、硬件设施
学校心理中心拥有省内一流的硬件设施。中心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由包括心理办公室、来访接待室、心理测量室、音乐减压室、个体咨询室、团体沙盘室等组成。近年来陆续添置了包括音乐减压室、沙盘游戏治疗系统等在内的近13万元的心理专项设备,最近三年心理健康专项经费支出合计23.5万元,为顺利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架构
学校党委及历任各级领导均高度重视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为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确保心理健康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四级网络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校级、院级辅导站、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等四级组成,统筹协调,职责明确。
三、师资力量
我校心理工作教师队伍由专职心理教师和兼职心理辅导员组成。中心现有专职心理教师2名,兼职心理教师共有3名,均为心理学相关学科背景。负责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日常运营。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高校心理教师要按照1:5000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咨询教师不少于2名,我校目前有近8000名在校学生,符合高职高专院校人员配备要求。
四、制度建设
学校制定了《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制度》(漳卫职学〔2009〕13号),对心理危机的预警对象、预警机制、干预措施等都做了详细规定,确保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出现时能做到合理安排,妥善处置。此外还制定并实施了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预案、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机制、来访学生心理信息反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健全的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和预警体系有效地夯实了工作基础,使得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章可依,有序开展。
五、工作内容
心理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个体咨询及团体辅导是高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途径之一。心理中心为全校学生提供了面谈咨询、网络咨询、电话咨询三种心理咨询方式。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四晚上18:30-21:30,均有持证上岗的心理咨询教师值班,为来访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最近三年累计接待来电、来访学生400余人次。此外,心理中心积极开展团体辅导工作、危机干预工作、宣传教育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