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健康与保健系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工作职责
健康与保健系党总支工作职责.. 3
系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4
系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6
系党总支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7
系党总支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8
系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9
系党总支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10
(二)党支部工作职责
教师党支部工作职责.. 12
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13
党支部书记主要工作职责.. 14
党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5
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6
二、健康与保健系党务工作制度
健康与保健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7
健康与保健系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 20
健康与保健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22
健康与保健系系务公开工作制度.. 26
健康与管理系监督与检查制度.. 33
健康与管理系教职工、党员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34
健康与保健系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 37
健康与保健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40
健康与保健系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47
三、健康与保健系学生管理工作职责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49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工作职责.. 50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52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各部门工作职责.. 53
健康与保健系各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55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工作职责.. 56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57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58
健康与保健系各班班委工作职责.. 60
四、健康与保健系学生管理工作制度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学生会会议制度.. 62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制度.. 64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招新制度.. 67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 70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学生会党培推优制度.. 73
健康与保健系勤工俭(助)学管理办法.. 75
健康与保健系奖学金评选制度及管理办法.. 77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学生会委员会规章.. 80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学习部规章制度及量化标准.. 82
健康与保健系各类奖、助学金使用说明.. 86
康复中心管理章程.. 87
康复中心社团成员考核办法.. 91
健康与保健系党政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制度.. 98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103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109
健康与保健系阳光晨跑活动实施细则.. 116
健康与保健系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在本部门内贯彻执行。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对本部门行政业务工作的保证监督。支持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协助办好党校。
四、领导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部门师生员工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着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五、做好本部门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院党委搞好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工作部做好本部门干部考核选聘。
六、领导本部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并指导他们依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七、做好本部门维护稳定工作。
八、履行院党委、行政赋予的其他职责。
系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摘自漳卫职委〔2008〕38号文件)
一、党总支书记是党总支委员会的班长和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
二、与系主任共同带领领导班子和全系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院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三、与系主任密切配合,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系主任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党的建设。按照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不断加强党总支和所属党支部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五、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学院党委学习教育计划,负责本单位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工作。带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系主任做好德育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抓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做好系属党务干部、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出国、晋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七、加强系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经常与系主任沟通情况,协调党政关系,搞好领导班子内部团结。组织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系中心组学习。负责检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廉洁自律,并负主要责任。
八、积极支持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根据各自章程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九、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协助书记做好党总支工作。党总支书记外出时,主持党总支工作。
二、分管本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及要点制定本系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管理工作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结合学生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形势政策等教育,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教育,引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择业观。
三、负责对本系专、兼职辅导员及班主任的选聘、调整提出意见,考核并指导他们的工作。主持本系学生工作例会。
四、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学习动态,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
五、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六、负责指导本系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积极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及推优入党工作。
七、根据校纪校规对学生进行管理,组织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对违法、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组织做好学生的毕业鉴定工作,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贷、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九、负责本系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完成党总支委员会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党总支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协助党支部做好换届改选工作。
二、提出组织工作计划,收集、了解、定期分析研究党支部建设情况,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三、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支部、党员的先进事迹,向党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支部、党员的建议。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意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培养、教育、考察。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检查、保管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申请书、登记表等各种材料。
五、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接转组织关系;检查党费收缴,负责划拨党费的管理、使用。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使用情况。
六、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和党总支具体安排,组织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以及党支部、党总支工作。组织做好党内评先活动。
七、负责党内统计工作。
系党总支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教职工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
二、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党委工作部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及建议,并组织学习。
三、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四、指导本部门的教职工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五、负责本部门向院内外的宣传报道。
六、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七、做好党总支各种会议记录。
系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 ,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并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定期检查。
三、加强党内监督,检查党员和党组织执行党纪的情况,对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师生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五、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系党总支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统战工作,认真执行、落实党的统战政策。
二、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三、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本单位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四、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五、经常向党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统战工作的情况。
教师党支部工作职责
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大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三、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
五、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党支部书记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四、深入了解党员和师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系党总支报告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七、结合本系德育、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实际,组织开展富有实效的党支部工作活动。
八、组织制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检查执行情况。
九、组织抓好党支部的立项活动。
十、组织做好党内评先推荐工作。
十一、完成系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工作。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好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或先进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三、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的遵守纪律情况,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于确定发展对象,要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和审核材料,向上级党组织报批。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五、做好党费收缴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组织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工作。
一、了解和掌握党内外师生的思想情况,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党总支的决定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好党课学习。协同支部组织委员有计划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工作。
三、指导本部门师生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和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方娱等活动。
四、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五、搞好党报、党刊征订、分发、组织学习讨论,以及做好通讯报道工作。
六、做好支部各种会议记录。
健康与保健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系级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及工作规则(试行)》(漳卫职委〔2008〕38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系党政领导分工合作,认真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议事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一)学院的各项规定在系部贯彻执行的方案和办法;
(二)研究制定系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
(三)研究系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招生及学生就业中的重要问题;
(四)讨论决定年度经费预算、大宗经费使用、收入分配方案;
(五)研究讨论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六)研究、推荐院党政授权管理的干部拟任人选;
(七)研究讨论系部其他重大事项。
二、组织原则
(一)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例会。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二)党政联席会议一般由系部主任或书记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受委托的副主任或副书记主持;
(三)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包括:正副主任、党总支正副书记。系办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主持人可提议并决定请系部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
(四)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不足半数时,一般不举行正式会议。如有紧急事情,主任、书记也可采取灵活方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
(五)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遵守例会制度,按时到会,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主持人请假;
(六)由系办主任负责会议的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必要时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三、议事程序
(一)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系级领导班子成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并事先与系主任、书记沟通;
(二)各教研室和其他部门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系办公室呈送系主任或书记审定;
(三)会议议题确定后,会前系主任、书记之间应该充分沟通酝酿,取得共识,形成初步设想或方案;
(四)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系办主任应提前半天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有关议题,参会人员要认真准备提供会议讨论的意见和建议。
四、纪律要求
(一)召开会议时,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节省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二)讨论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大家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议;
(三)出现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四)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但因特殊情况应紧急处理、做出决定的事项,系主任、书记或分管领导应及时正确地处理,并在事后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五)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的议题和做出的决定、决议,应指定专人通报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人员并征询其意见;
(六)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内容,在形成决议并正式执行之前,应严守会议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五、落实与督办
(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同时,要明确承办人或牵头人,明确办理期限;
(二)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认真组织落实,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系办主任要协助系部有关领导搞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馈。
健康与保健系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
(摘自漳卫职委〔2008〕38号文件)
一、系党总支委员会是高等学校党组织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本系的政治核心,对本系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
二、系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副书记代理。总支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三、系党总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一问题的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四、每次会议议题由书记与副书记商量后提出。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书记提出前应与系主任充分酝酿。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凡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
五、系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
(一)讨论和决定本系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讨论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三)讨论和决定本系教学、科研、内部管理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听取系主任通报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分析党员、教职工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意见和措施。
(五)分析党支部状况,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
(六)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七)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在充分听取系主任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属党、团、工会的干部人选并报学院党委工作部,由党委工作部提交学院党委研究批准;抓好本系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八)讨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
(九)研究落实学院党委、学院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六、党总支委员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议定的事项必要时要形成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印发。会议决定的问题,应有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健康与保健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系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作好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提高全系党员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明确系党政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促进我系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依据学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坚持“教育、管理、监督”三结合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系党政班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贯彻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责任范围和内容
(一)系党政领导班子对本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总支书记和系主任负总责;总支书记对系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系主任对系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总支书记职责
1. 总支书记负责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建设的理论,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规定,坚持不懈地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勤政抵制腐败的思想教育。
2. 总支书记负责领导制定系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以及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各项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领导班子和全系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在干部考评和年终考核中负责考核。
3. 抓好系领导班子和党员的民主生活会。系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就党风廉政问题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成员要对照有关责任制认真总结自查、自省,同时要随时听取群众意见,要把内省与监督,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内外合力,促进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年终考评,党员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并注重质量,提高实效性。
4. 总支书记和总支纪检委员,要认真处理群众来访来信。如发现干部或党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学院纪委汇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查处工作。
5. 总支书记对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负有主要责任。
(三)系主任职责
1. 系主任应与总支书记密切配合,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加强班子团结,共同负责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关系全系建设和发展的重大决策、人事安排、队伍建设、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
3. 系主任应本着勤俭办学,提高效益的思想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领导本系国有资产管理、经费资金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四)系党政其他领导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 党政其他领导成员,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有关文件精神,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清正廉洁,勤政务实,严格自律,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在分管工作和分管系统的贯彻和落实。
2. 党政其他领导成员负责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及时发现分管工作范围内出现的各种不良苗头和倾向,坚决抵制和纠正分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不正之风,对关系到我系建设和发展、关系到群众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问题,要及时向党政一把手汇报,向班子会汇报,经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对违纪违法问题,要积极支持纪委工作,配合查处。
3. 副主任对教学、科研经费的管理和合理使用负有主要责任,协助系主任做好本系国有资产、资金收支与经费预算等的具体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系领导班子及全系教师汇报相关情况。
4. 总支副书记对学生的招生、就业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三、责任考核和追究
(一)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制度
1. 系党政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个成员对照责任制内容要求,认真总结一年的工作,写出总结报告,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并向群众做述职报告。
2. 认真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年终考评。考评采取面对面方式,由总支其他委员和工会委员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然后向班子每成员反馈。
(二)对不履行责任制的要追究责任:
1. 党系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领导不利,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反思检查,自查自纠。
2. 系党政副职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不认真,按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由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批评指正。
3. 对系内违反规定的违纪违法事件和行为要及时向学院党委、学院纪委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和法纪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组织处理、党纪国法查处。系党政领导班子坚决支持纪检部门的工作。
4. 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并视实际情况,各负其相应的责任。
健康与保健系系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扩大全系教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切实加强系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充分调动全系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系部。根据省教育厅《2008年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漳卫职[2008]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原则
依法公开、照章执行、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及时有效。
二、公开程序
为保证内容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以及公开形式的规范性,对公开内容做到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公开:
1. 资料收集:系部固定公开栏内容和临时性公开内容由相应部门负责收集、汇总;
2. 审批审核:填写药学系系务公开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于系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监督小组审核,按规定形式公开;
3. 公开:根据时间要求及时公示公开,并注意公开的形式恰当;
4. 反馈:工作小组成员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做好记录,并根据情况向系领导及有关部门做好汇报工作。
三、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事宜
1. 系党务各项规章制度
公开形式:党总支和各党支部提交材料,系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后向全系公示。
责任部门:党总支
2. 发展教师党员公开。党总支提前公布拟发展教师党员名单。
公开形式:各党支部提交拟发展对象名单和材料,系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后向全系公示。
责任部门:党总支
3. 党费收缴、上交使用情况
公开形式:系党总支组织委员每学期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系党总支委员会审议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责任部门:党总支
4. 各级各类党员评优评先
公开形式:系党总支将名额向各党支部公布,由各党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向党总支推荐人选,系党总支委员会审议后报相关部门表彰并向全系党员公布。
责任部门:党总支、各党支部
5. 党员受到处分或处理情况。
公开形式:各党支部提交调查报告,系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做出处理意见(或报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学院党委工作部,并通知本人。
责任部门:党总支、各党支部
(二)行政、教学公开事宜
1. 系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包括办学思路,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等。
公开形式:由各职能部门提出草案,经由全系教职工讨论,系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各教研室主任会议论证,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向全系教职工公布。
责任部门:系部办公室
2. 系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等
公开形式:系各职能部门提出草案,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向全系教职工公布。
责任部门:系部办公室
3. 系行政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总结等。
公开形式:系部办公室提出草案,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向全系教职工公布。
责任部门:系部办公室
4. 系分配制度、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包括教职工的岗位津贴、奖金、福利等。
公开形式:系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分配预案,经全系教职工大会动员,各教研室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交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向全系教职工公布。
责任部门:系部办公室
5. 系的干部人事工作,包括系内各岗位的设置、人员的聘任,人才引进,在职人员的培训,进修等。
公开形式:
(1)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方案,经教研室征求意见,考核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学院主管部门同意进行聘任并向全系教职工公布。
(2)拟引进人员由各教研室对其进行业务考核,并根据需要,请有关部门人员提出考核意见,由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引进。
(3)在职人员的培训进修由各教研室提出意见后交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责任部门:系部办公室
6. 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奖励公开。包括教职工年度考核方式、标准和结果;各级各类先进、优秀的评选对象、条件、名额和方法,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
公开形式:在各部门考核推荐的基础上由系考核小组确定,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有关部门并向全系教职工公布。
责任部门:系部办公室
7. 教职工职称评定推荐人选等事务
公开形式:各部门提出推荐意见,由系职称评聘推荐小组考核审定,系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向有关部门上报推荐。
责任部门:系部办公室
8. 教师的课程定位、实验室发展规划、科研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等。
公开形式:教研室提出初步意见,系教学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论证,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向全系教职工公布。
责任部门:系部办公室、教学秘书
9. 教师科研任务立项等。
公开形式:教研室或立项申请人提出申请,系学术委员会论证,由系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实施。
责任部门:各教研室、教学秘书
10. 教学事故处理意见。
公开形式:教学秘书提交调查报告,系教学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提出处理意见,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学院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部门:教学秘书
11. 成人教育和对外办学。
公开形式:由系教学秘书和系部办公室每学期对成人教育和对外办学情况进行总结,向党政领导和全系教职工报告。
责任部门:系部办公室、教学秘书
12. 学校切块下拨给行政、教学的各项经费的支付使用情况。
公开形式:由各分管部门每学期末对本年经费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向系党政联席会议提交书面报告,经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向全系教职工公布。
责任部门:系各分管领导、系部办公室
(三)工会工作公开事宜
1. 系分工会的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总结等。
公开形式:系分工会向全系教职工公布。
责任部门:系分工会
2. 学院及系下拨的经费、福利等各项经费的支付使用情况。
公开形式:由工会福利委员每学期末对本年经费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后向全系教职工公布。
责任部门:系分工会
(四)学生工作公开事宜
1. 推荐、选拔系学生干部公开。包括干部岗位、干部名单。
公开形式: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拟出学生干部设置方案及推荐选拔办法报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以文件形式公示;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初步候选人名单经系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交团、学代会选举产生。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2. 发展学生党员公开。学生党支部提前公布拟发展学生党员名单。
公开形式:系学生党支部提交拟发展对象名单和材料,系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后,学生党支部提前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向全系公示。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党支部
3. 国家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学生集体评先、学生个人评优、学生奖学金及各种奖惩办法、奖惩条例、奖惩名单公开。
公开形式: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选,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核,经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以文件或网络形式公开公示。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4. 毕业生就业信息、政策、推荐面试就业名单等公开
公开形式:以文件或系就业网络公开。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5. 学生各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包括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系团总支、班级经费收支情况)公开。
公开形式:以收支表公示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公开形式
1. 设立固定的系务公开栏和宣传栏。
2. 召开会议:以系教职工大会、党政联席会议、全体党员会等形式公开。
3. 书面公告:以公布、通知、墙报、系级网站等形式公开系务。
4. 设立监督电话:2557017,保证学校与本系教师的联系和监督。
五、公开时间
1. 公开的时间由内容而定,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2. 涉及每周、每学期工作安排,以周期公布。
3. 常规考核,考核一次,公布一次。
4. 重大问题随时公开。
5. 群众反应大、呼声强的及时公开。
健康与管理系监督与检查制度
(摘自漳卫职委〔2008〕38号文件)
一、系党总支和系主任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总支每年要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向学院党委、纪委报告。
二、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党总支每学期要向全系党员报告一次工作。系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准与自我批准。
三、系党总支和系主任要依法保障本系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系主任每学期要向系党总支通报情况并向全系教职工报告一次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尊重和支持群众的评议意见。要发挥专家教授的作用,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和监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接受全系教职工的监督。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记和主任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党总支和系主任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系领导班子每年要检查一次本系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报告。
五、系党总支和系主任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健康与管理系教职工、党员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更好地组织党员和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及科学文化,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党的组织力量,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效能,以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素质,促进工作的目的,根据院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我系教职工、党员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密切联系党员、教职工思想和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学习制度,积极改进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把科学发展观自觉转化为分析问题、创新思路、推动工作的思想武器,为促进院系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学习时间
教职工、党员思想政治学习时间定为月末周二下午。政治学习时间要坚持“三不”,即不排课、不办公、不开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占用学习时间,须报请党总支批准并由所在党支部或所在部门负责人补课。
三、学习组织
(一)系党总支对全系教职工、党员政治学习提出总体安排意见,各党支部依此制定具体学习方案。
(二)遇重大学习活动可以系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学习,由党总支书记主持。
(三)各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的政治学习负总责,主要职责有:
1. 根据党总支每学期初制定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对本支部教职工思想政治学习的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2. 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党员政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各党支部于学期结束时统一上报学期学习总结。
(四))系党总支要从全局的高度组织并指导全系党员、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其主要职责包括:
1. 每学期初根据我院党政提出的中心任务拟定教职工、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2. 提供相关学习资料(文字资料或电子文档或音像资料);
3. 结合学习专题,有计划地聘请校内、外专家为教职工作形势政策报告;
4. 检查、督促各党支部组织学习的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
四、学习内容
教职工政治学习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国内外最新发展形势;高等教育理论;学校及本单位阶段性中心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其意义。
五、学习形式
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采用辅导报告、主题发言、录像电影、讨论交流、社会考察等形式。各支部要精心组织好每一次学习,要引导好大家围绕讨论题展开讨论,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包括出勤情况、学习内容、讨论发言的要点等,个人自学视个人情况而定,由个人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和相关学习内容。
六、学习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增强对教职工政治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各支部、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必须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宣传委员要具体抓,党员要成为政治学习的骨干。
(二)联系实际、注重实效。要注重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政治学习同解决统一思想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同提高工作效率,解决我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学习和研讨。政治学习要突出重点、丰富形式、健全制度、保证时间、注重实效。
(三)严格纪律、保证质量。教职工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有专门学习笔记本,由系办主任负责记录,学习过程中要认真领会学习内容,把握精神实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要求做到“十有”,即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动员、有学习辅导、有中心发言、有讨论交流、有学习材料、有学习笔记与学习记录、有学习考勤、有学习心得、有检查总结。
健康与保健系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使我系“推优入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系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制度:系团总支负责此项工作的布置、检查和监督。
(一)各辅导员负责组织基层团支部实施本办法。
(二)各团支部进行具体推荐、上报工作。
二、被推荐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知识理论水平,并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热心助人、乐于奉献的优良品德,用于承担社会工作和班级工作,工作作风扎实、认真,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各项工作任务,且工作大胆、积极主动、秉公办事。
1. 具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对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用院纪院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并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学习态度端正,具有刻苦钻研、用于探索的精神,学习成绩较好,且一年内无补考现象。
三、推优入党工作程序:
(一)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由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推优”大会。“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推优”大会应有本支部2/3团员参加方为有效。
(二)大会首先介绍申请入党人的基本情况,其次,入党申请人进行个人总结,最后,本支部团员通过支部大会,根据推荐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
(三)被“推优”的团员,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应当超过应到会团员人数的1/2。团支部根据平时考察情况,参照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推优”的投票结果统计表由团支书、辅导员(班主任)签名后,与相关的推荐材料一并上报系团总支,然后领取并填写《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一式二份)。再上报系团总支。
(四)系团总支对团支部提出的“推优”对象在做进一步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总支委员会议,经情况介绍、投票测评(赞同票达1/2以上者方可推挤)后确定推挤对象,然后签署意见,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五)如果有两个以上正式党员认为某个团员表现出色、工作认真、学习成绩优良、积极要求入党,并署名写出书面推荐材料,经系团总支考察后,给予填写《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向党组织推荐。
五、为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各班团支部应遵循以下几条要求:
(一)团支部的“推优”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应高度重视,认真指导、监督、以确保“推优”工作严肃、公开和公正。
(二)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推优”条件和“推优”工作程序进行推荐,杜绝应付了事和弄虚作假,保证“推优”质量,把“推优”工作积极、稳定、扎实地向前推进。
(三)各团支部应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团员青年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
(四) “推优”入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随时推荐,即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六、本办法适用于学生,教工团员“推优”工作由教工团支部具体负责。
健康与保健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主要内容: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主要形式:有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以及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等。
主要措施:
1. 严格要求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 制定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包括组织生活内容、时间安排,目的要求、活动方式和注意事项等,并向党员公布)。
3. 对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二、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每学期至少要上一次党课。
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三、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准则。
所谓集体领导,对于党支部来说,就是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学院党、政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支部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师生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 要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支委会是实现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也是充分发挥集体经验和智慧的重要途径。
2.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并不排拆支部委员的个人作用和责任。相反,支部委员会在作出集体决定时,需要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所形成的决议,又需要每个委员分头落实。
3.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
在支部委员会讨论问题时,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一样,都只是一票的平等权利,因此,支部书记要有民主作风,充分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团结“一班人”积极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支部委员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和指导,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坚强有力。
四、党内表决制度
党内表决制度是党内决定重要问题所必须遵循的规则。
基本原则是: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对党内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五、工作报告制度
工作报告制度,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准则和规范之一。
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因此,党支部要定期向所属党总支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般情况下,党支部每季度向所属党总支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如何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学院党、政的工作部署;支部根据制度的计划完成的情况;检查总结当前的中心任务完成情况;检查总结党的自身建设情况;上级党组织或学院党、政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落实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党支部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一项经常性活动。每学年的6月份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是空泛过高要求。党员可根据《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考评量化评分》中的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和民主评议。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师生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七、党员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党员责任目标管理,是以党支部、党员为单位,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党章规定的内容,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党支部、党小组、党员的责任目标职责。
(一)党支部责任目标主要职责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带领党员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履行党的章程,认真组织实施学院党委、系党总支制定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创“五个好党支部”活动、支部“立项”活动,党员的政治学习和责任目标的落实;了解本责任目标内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及动态,及时向系部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师生生活,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责任目标内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按照党委、系党总支的规定,把党员责任目标管理体系的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个党员。
(二)党员责任目标主要职责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发现苗子,作党建工作的有心人;善于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热心人;善于关心群众,在为师生服务中切切实实让师生感受到党的温暖,做广大师生的贴心人。
(三)实施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考评量化评化制
在全体党员中实施《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考评内容包括组织观念;党性原则;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文明行为规范。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促进学院管理工作的高质量的深入开展,为教育教学和素质教育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八、党支部的“立项”活动制度
党支部的“立项”活动,是省教育工委在高校党支部中开展一项党建活动,其目的是要充分积极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支部要围绕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密切结合院系德育、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实际,广泛开展形式活泼、内容充实、富有实效的党支部工作活动。要求每个党支部每学年至少要开展一个“立项”活动。
(一)主题明确。做到主题鲜明突出,贴近实际、贴近党建工作、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思想政治工作,贴近学生。
(二)内容要有创意。要针对院系实际,积极探讨“立项”活动的新思路,提高活动层次和质量,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时代性和实效性。
(三)活动形式丰富多彩。积极开展理论学习,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主题实践、支教助学,党员与学生结对子、“一帮一”等有益活动。
(四)“立项”活动要有成效。通过开展立项活动,确实要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性,为师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党支部的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和改进。
九、党内监督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有利于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自党维护党的纪律,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去影响师生,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监督的主要内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密切联系师生,个人的利益服从党的利益;是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处处维护党的利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并善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做斗争;是否在院系各项工作中体现出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等等。
(二)监督的主要形式: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相互之间的监督,党员相互之间的监督,党员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
(三)监督的主要方法:
1. 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工作报告,接受党员的审查监督。
2. 党支部要经常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工作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审查监督。
3.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汇报制度。
4. 坚持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5.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存在的不足,要及时提出并帮助其改正错误。
十、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严格按照《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条例》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求进行。
健康与保健系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为深入贯彻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通过增加透明度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学院《发展党员公示制试行办法》制定健康与保健系党总支发展党员公示制施行细则。
一、公示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拟提交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公示内容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历(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年级班别)、职务(或职称)、政治面貌、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参加党校培训时间,以及其他有必要让党员、群众了解的重要内容等。
三、公示方式、地点和时间
(一)发展党员公示,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张榜进行公示。
(二)发展对象公示地点为系务公开栏。
(三)公示时间为七天。
四、公示程序
(一)填报《健康与保健系系务公开项目审批表》。根据《健康与保健系系务公开工作制度》有关要求填写《健康与保健系系务公开项目审批表》,同时附上公示相关材料,经由健康与保健系系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和健康与保健系系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审核后公示。
(二)发出公示公告。
(三)受理并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如有异议或意见,必须以真实姓名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党支部、系党总支或学院党委反映。对涉及到被公示对象培养考察期间未掌握的重要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涉及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会同执纪执法部门共同调查处理。
(四)公示后承办部门应及时收回有关公式材料并按要求存档。
五、公示要求和公示结果的处理
(一)各党支部要认真执行学院《发展党员公示制试行办法》。
(二)公示结果不论有无问题,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党支部大会上都应作出明确的说明。
(三)对公示中无异议的公示对象,要及时办理入党手续。对党员、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要进行认真分析,重要问题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查清后,如反映的问题失实,要按有关程序及时研究发展或按期转正;如反映的问题属实,要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的轻重作出处理。对不完全具备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暂缓发展或不予发展;支部大会决议中要注明公示的情况。
(四)要保护反映问题的党员和群众,严禁借机打击报复。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系部分管书记的领导下,落实系部学生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校纪校规教育、行政管理和日常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制定系部学年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主持辅导员工作会议,协调各年级之间日常的学生工作,传达和安排系部布置的有关工作。做好新生入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入学教育。加强毕业生的管理教育,搞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工作。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
五、鼓励并支持辅导员组织有益的班级活动,检查、考核和评定辅导员工作情况。
六、负责学生奖、贷、助、勤、困的资金管理、筹措与发放工作。
七、积极配合各部门搞好有关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八、完成学院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工作职责
yCp辽宁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一、团总支是团的基层组织,在党总支和院团委的领导下工作,团总支是系级团组织的核心,在系级团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围绕培养“四有”新人的目标,结合青年特点,以学习为中心,全面开展团的工作。
三、规划、组织本部门团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例会,传达上级指示,研究重大问题,讨论布置工作任务,总结交流工作情况。
四、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团内“三会二制一课”(团小组会、团支委会、团员大会;团员教育评功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完善团的各项工作制度。
六、加强团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团员证的管理、发展新团员、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费的收缴、违纪团员的教育、处理和团的工作情况统计,负责做好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学习标兵、评选上报等工作事项。
七、关心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代表青年利益,调查研究青年工作中的实践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八、全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术科技等内容的学生课余活动,丰富和活跃学生业余生活,促进健康、文明、向上的校风的形成。协助团委组织好学生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
九、做好团的材料存档、分类和上报工作。
十、指导和帮助系学生分会、学生社团依照各自章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支持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工作。根据工作计划,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
十一、配合系党总支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团总支日常工作,根据院党委、院团委和系党总支的工作部署,规划团总支每学期工作、阶段性工作的思路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和安排,检查、督促团委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团支部工作。负责召开团总支委员会议,代表团总支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请示汇报工作,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通知,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团总支委员会议讨论。
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及进步成长,及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配合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有益团员青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各项活动。
三、负责做好系团总支每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督促检查团支部工作的落实情况,集中精力抓好团的中心工作,及时向团委汇报工作,每学期向团委报工作计划和总结。参加院团委的团总支书记例会。负责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总结工作经验,进行团总支委员改选,并对下届团总支工作提出建议,广泛听取团员代表的意见。
四、负责在团员青年中开展定期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政治学习活动,营造积极的政治学习氛围。
五、搞好团总支的自身建设,负责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协助其他委员搞好工作。
六、负责对各团支部的年度考核,组织年度团总支各类先进的评比及表彰。
七、加强同兄弟系团总支、学生会及其他行政部门的横向联系,争取得到帮助和支持,为拓宽工作思路、改善工作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八、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组织部工作职责
1.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2.组织广大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时事政治和团的基本知识;
3.做好新生团员教育工作,检查和监督团课教育、团员日记、团会记录、素质拓展证书和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
4.组织团员干部的培训,提高团员干部的素质;
5.管理团员档案,做好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6.组织和指导各支部组织生活,做好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7.定期召开部门会议,互相学习,了解情况,布置工作;
8.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定期对预备党员、党培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和经验交流;
9.指导各支部开展各项团日活动;
10.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1.新学期举办民主生活交流会,使大一新生尽快地适应大学的生活和学习。
12.制定组织部规章制度和量化制度。
二、实践部工作职责
1.组织安排全系学生课外社会调查、学术研究、青年志愿者等活动;
2.抓好社会实践活动和课外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组织对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社会调查报告的评选和表彰;
3.负责与外部的联系,包括与院团委、院内其他系和各位老师的联系与沟通,特别是要加强与往届毕业生的联系。另外平时要注意与外界各公司的洽谈,确定实践基地、协商赞助事宜;
4.加强横向联系,积极配合其他部门举办各种大型活动。
5.制定实践部规章制度和量化制度。
三、宣传部工作职责
1.配合系的学生工作,不定期以展板、海报、板报等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系学生会和团总支的各项活动;负责宣传栏的维护和设计;
2.组织广大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时事政治和团的基本知识;
3.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做好各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并负责团的有关刊物出版工作;
4.挑选、培养有文宣特长的学生,抓好宣传队伍建设。
5.制定宣传部规章制度和量化制度。
健康与保健系各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支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支部团员大会决议,党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定;
2.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
3.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执行支部工作制度,帮助支部各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4.负责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制定,支部档案材料的管理。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工作职责
系学生会是由系学生会委员会、学习部和文体部部组成,并直接指导我系各班开展主要工作。我系学生会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1.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组织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2.与学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谈话,帮助学生找出问题;
3.按规定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综合与单项奖学金等。
二、学生档案整理
1.整理、归类、登记新生的学生档案材料;
2.登记并发出毕业生档案。
三、系学工办日常管理
制定学工办值班表,值班时记录各项事宜。
四、学生的各种违纪处理
1.与当事人与有关人员了解事件经过,落实责任;
2.与相关系部和上级部门进行协调;
3.根据学校有关条例形成建议,上报系党支部和学校有关部门;
五、各种文宣活动和体育活动的组织(如:迎新生、元旦晚会等)。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收集并管理本系学生的详细资料,随时更新学生基本资料;
二、每学年初对整学年的工作做出规划,并在每学期初做好整学期的具体工作安排。并对整个学期、学年度的工作做出总结;
三、协助系领导、老师和系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种工作。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学习部工作职责
1.每周举办英语角,便于同学们互动学习,增强口语能力;
2.每学期举办系特色活动,如:英语演讲比赛、康复技术大赛等,提高同学们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
3.新学期举办学习经验交流会,确保大一新生尽快地适应大学的生活和学习;
4.搞好系风、学风、班风建设,制定考勤表和查课表,检查各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并及时汇报;
5.收集各类考试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
6.定期举办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有关活动;
7.定期开展各类知识讲座,促进学术交流,提高专业知识;
8.调查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倾向,满足同学们学习的需求;
9.制定学习部考勤制度。
二、文体部工作职责
1.策划迎新生文艺晚会、合唱比赛等大型文艺活动;
2.向各班开展具有本系特色的专题活动,排练具有本系特色的节目;
3.积极带动广大同学参加校园文体活动,普及文化教育,传播文化气息,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修养;
4.调查研究学生的精神风貌,满足其内在文化艺术需求;
5.制定文体部规章制度和量化制度,培养有文艺特长的学生,加强文艺队伍建设。
6.检查早锻炼考勤情况,帮助同学们养成早锻炼的好习惯;
7.举办各种体育竞技活动,如:校春季运动会、健康与保健系趣味运动会、迎新生篮球赛、女子篮球赛等;
8.制定体育部规章制度和量化制度。
健康与保健系各班班委工作职责
一、班长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班委工作情况,正确处理班级出现的各种问题;
2.全面负责班委工作、主持召开班级会议,发现、研究、解决问题,努力抓好班委的自身建设;
3.起草班委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督促班委会完成工作任务;
4.负责统计班级的出勤情况,检查学习纪律;
5.协调各委员搞好本班日常工作;
6.完成校学生会、系学生会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团支书工作职责
1.协助班长处理班级出现的各种问题;
2.负责团会记录;
3.协助班委开展工作;
4.配合系学生会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学习委员工作职责
1.深入了解和掌握班级同学的情况,并把学习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系领导反映;
2.组织开展学习自查及经验交流会,增强班级学习气氛;
3.做好上课考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配合系学生会学习部开展各项工作。
四、生活委员工作职责
1.认真了解同学的经济情况和生活情况,及时收集各种困难申请和贫困证明,向代班和辅导员反应情况;
2.协助做好勤工助学、勤工俭学的评选等工作,记录班费开支,并定期向全班同学公开帐目。负责班级公物保管;
3.负责组织教室、宿舍、卫生区清洁卫生工作和公益劳动的安排和考核。调动全班同学的劳动积极性,增强劳动观念;
4.密切配合系学生会生活部开展各项工作。
五、文宣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班级的文艺活动;
2.组织班级有文艺特长的同学参加校、系组织的文艺活动;
3.负责办理板报等宣传媒介;
4.配合、协助系学生会文体部和宣传部的工作。
六、体育委员工作职责
1.组织同学参加校、系主办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
2.负责本班体育锻炼的考勤工作;
3.配合、协助系学生会体育部工作。
备注:凡学生会、团总支成员和各班班委在期末考试中一学期有两门不及格者,一律停职,下学期成绩改善后,再做复职申请;一学期有一门不及格者,留职查看,下学期根据具体情况,再由辅导员做具体决定。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学生会会议制度
为提高我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效率,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议、决事能力,提高各类学生工作事务透明度和公开化,我系团总支、学生会特制定我系各类学生干部工作会议制度。
一、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例会
1.会议由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主要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为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系团总支副书记;
2.会议召开时间一般为每周日晚上7:00-8:00,会议地点自定;
3.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交流各分管部门工作信息,总结上周学生会工作;
4.传达学校、系里的重要指示,交流信息,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务;
5.讨论、决定重大工作、活动的安排及解决方案,并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向系领导请示;
6.专人负责会议考勤,记录;
二、会议要求
1.会议组织者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除例会外,需召开紧急会议,组织者必须确保通知到个人;
2.会议组织者应拟订科学的会议程序,既表达充分又简明扼要,反对滥开会、开长会;
3.凡会议无指定主持人的,由与会成员中职务较高者主持;
4.系各类学生干部会议是学生干部履行职责、参与管理和决策的重要途径,全体学生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应认真听讲、踊跃发言;
5.参加会议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能参加者须提前一日向会议召集人书面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并不可请人到场代开会议;
6.参加会议的成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吃零食、玩手机或作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参加会议的成员应注意个人着装,不得穿背心、球服、凉鞋、拖鞋等;
8.参加会议的成员在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9.每次会议由召集人或主持人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与会者均要求签到;
10.各部门召开部门全体会议需提前一星期告知系主席,系主席知情后,方可通知与会人员参与会议。
三、会议纪要和总结
1.每次会议由指定人员负责做好记录;
2.团总支、学生会重要议题讨论和决策的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提交学生会委员会存档(含书面和电子文档)。其他会议一般应作好会议小结;
3.所有会议的原始记录和会议纪要总结应由专人整理后归档,妥善保管。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对全部档案进行分期分类,编号归档,做到系统化,规范化,为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二、系团总支、学生会档案分类
1.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档案
包括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名单(基本资料)、申请书、工作计划和总结、任职情况及奖励情况;
2.会议记录档案
由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全部会议记录,各部开会时也要做好相应会议记录,归入档案;
3.活动记录档案
各项活动的主办部门应在活动结束后,把活动的计划、过程及总结等文字资料(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交至学生会委员会存档。
三、档案管理
1.各类档案是委员会对各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对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遇有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新近调入、工作调动或辞职离任时,各部要及时报学生会委员会备案,并归入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档案;
2.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工作伊始都应向委员会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出本部门在未来一学期内的各项工作设想。在举办大型活动前,做出可行性报告,包括活动具体方案、活动经费预算等;活动后,需做出详细的书面总结和财务总结报告,交由学生会委员会备案,统一管理;
3.各部大型活动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需送交学生会委员会一份。
四、档案查阅办法
1.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学生会委员会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关文件作非工作之用;
2.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做出书面检讨,主席团要做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3.查阅前请对照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认真填写档案清单,并由部长以上签名;
5.各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同时告知学生会委员会归还日期;
6.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学生会委员会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7.外借档案不得为档案原件。
五、日常档案工作办法
1.系团总支、学生会日常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系团总支、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系团总支、学生会档案在学生会委员会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系团总支、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将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学生会委员会存档,以备查找;
5.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门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
6.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7.档案上交时由学生会主席签收。
六、档案提交方式
1.档案内容要求整理为大事记录形式,其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活动计划、过程、总结及注意事项;
2.档案形式要求:各部门大事记录统一上交,由学生会委员会统一整理存档。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招新制度
为广泛吸收我系广大同学加入到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中来,给全系同学提供一个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舞台,系团总支、学生会对所有干部实行公开招聘制度。选拔本着“平等、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所谓“平等”就是全系学生一律一视同仁,公平对待,都可以推荐。 所谓“公开”,就是在选拔前将对成员的要求、条件公之于众,在选拔之后将成员名单返回到各班,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所谓“择优”,就是坚持品学兼优,优中择优。对各班申报、推荐上来的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工作业绩都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同时保留了上一届学生会的部分优秀学生会干部。为使该工作有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系团总支、学生会招新制度。具体如下:
1.招新筹备领导小组由系团总支、学生会辅导老师、委员会全体成员和各部门部长组成;
2.各待聘岗位的具体名额由招新筹备领导小组按系内学生总数和团总支、学生会发展需要作适当规定。招聘成员包括系团总支、学生会的主席助理、副书记助理、各部门部长以及干事;
3.凡我系在籍学生均有权参加应聘;
4.招聘及录用程序
(1)应聘者根据有关要求上交个人简历及材料进行申报;
(2)招新筹备领导小组向各班调查了解应聘者情况;
(3)应聘者需进行面试考核。招新筹备领导小组在面试时对各位成员的整体素质要进行测定;
(4)招新筹备领导小组对应聘者根据其个人在过往的表现及行为进行评定,并确定获得候选人资格;
(5)凡经审核获得主席助理、副书记助理、各部门部长候选人资格的同学,需参加由招新筹备领导小组组织的干部招新大会,并在大会上进行演讲,得到大会过半数代表的认同后,才可以正式上任,同时服从内部分配,履行职责和义务;
(6)将任用名单及分工结果汇总交至学生会委员会备案存档。对录用者合格者发放工作证,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各部部长定期向委员会反映所本部录用成员的情况;
6.各部部长对新干事工作期间进行量化跟踪考核,如发现不能胜任工作,应及时向委员会申请,由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可对其进行解聘;
7.聘用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遵守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系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服从工作安排;
(3)关心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积极为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献计献策;
(4)对所在部门的工作热心、负责,能认真完成所属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成员工作。
8.聘用者享有以下权力:
(1)有权要求给予自身特殊情况的保密权(需提前声明);
(2)有权向有关部门咨询招聘要求及规定;
(3)有监督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工作的权力,有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的权力。
(注:以上招新制度只适合大一新生和即将进入二年级的学生,大三学生不得再加入或留在系团总支、学生会。)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先进性及自主性,使其切实代表全系学生的利益,在教育教学中更好地发挥桥梁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每一位学生代表都有选举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的权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这一权力。
第三条 由上届委员会组织,在每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召开学生代表参加的选举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新一届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候选对象和条件
1.候选对象:全系一年级在校学生;
2.候选人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工作勤奋、踏实、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好,能在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善于团结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皆可踊跃报名参加竞选);
第五条 候选人的确定
1.以个人自荐的形式递交个人简历,所有报名的同学统一参加系团总支、学生会的面试,由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确定候选人;
2.为密切系团总支、学生会同各班的联系,增加选举透明度和公正性,每一届候选人中原则上必须有20%左右是各班班委或团支部的在任干部,所有确定后候选人的简介在选举前一周内张榜公布;
3.被确定的候选人将进行全系性公开性选举。
第六条 选举会议基本流程:
1.宣布选举会议开始;
2.全体起立,奏唱团歌;
3.介绍到会领导;
4.宣读本次选举办法和各项说明;
5.新一届候选人按序号作三分钟以内的竞选演说;
6.投票选举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7.上一届委员会委员代表做工作总结;
8.总监票人当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
9.领导讲话;
10.宣布本次选举会议结束。
第七条 选举规则
1.大会设非候选人组成的监票组、计票组:
总监票人1人,监票员2人,计票员10人;监票组对整个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组对选票进行发放、回收并统计选举结果。监票组、计票组的组成必须经系团总支、学生会辅导老师审核;
2.参会代表原则上是由本系领导,其他兄弟系领导和学生代表,本系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本系各年级各班代表组成人员分配比例,具体人数按实际情况而定.;
3.大会选举采用不记名.差额选举的方法。
第八条 收回的选票数必须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否则选举无效。选票选出的候选人名额只能等于或者少于规定人数,否则该张选票无效,无效选票不予统计。
第九条 每位代表只有一张选票。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条 候选人票数居多者当选,原则上当选者所得的选票数需大于所收回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二,并由由大会总监票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第十一条 若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时,以下两种方案可供参考:
1.由本系领导和本系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作出第二轮投票;
2.由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
(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方式和选票的正确填涂及其规范性。)
健康与保健系团总支、学生会党培推优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使党课培训的工作开展得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鞭策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更加积极、热忱地投入学习,特制定党课培训优秀学员评定制度。
第二条 宗旨:规范制度,依章办事。
第三条 评比原则: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自愿、民主。
二、参评对象、评比比例、评比方式
第四条 参评对象:参加培训的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
第五条 评比比例:参评人数的6%
第六条 评比方式:按学员培训期间的最终成绩进行评比
第七条 评比时间:每年3月(党课培训时间)
三、评优条件
第八条 讲学习、讲政治、树正气,关心时事政治;
第九条 讲文明,讲礼仪,懂谦让,尊重师长友爱同学;
第十条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结业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
第十一条 积极参加每次课堂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讨论和社会实践等活动,表现出色;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班级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学习期间到课率在98%以上,作业完成率达到100%;
第十三条 学习中能理论联系实际,善于思考问题,能用所学理论知识正确解释说明社会及学校的热点问题。
第十四条 能积极配合并协助组长搞好学习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 参加党课培训知识竞赛或演讲比赛并获奖的同学可优先评选。
第十六条 评比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 班级推优:各班按照本班人数比例进行推优。
第二阶段 班级评议阶段:根据学员平时表现给予评议。并进一步由学员指导老师进行评断。
第三阶段 基础考评阶段:对学员进行基础评比,跟据培训期间学员的出勤情况、表现,活动的参与,任务的完成等方面进行考评。
第四阶段 老师核评阶段:将考评后统计整理好后的评比表格及学员相关资料交予老师进行结果审核,确定最终评优结果。
健康与保健系勤工俭(助)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培养大学生的自主意识和劳动观念,给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健康与保健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勤工俭(助)学的目的是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树立贫困生的自信心,培养学生的求生本领和参加社会实践的能力。
第三条 学生勤工俭(助)学活动应当公开地、有领导地进行。由学生处设立勤工俭学中心,系辅导员、班主任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1.申请审批程序:提交个人申请、班内公开选举、辅导员推荐、系领导审核、学生处批准并安排岗位。
2.审批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勤工俭学的审批执行按照品学兼优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同时还兼顾各单位间的平衡。
第四条 参加勤工俭(助)学活动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贫困,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
2. 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工作责任心强;
3.遵守系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4.认真完成健康与保健系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5.学有余力,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轨现象;
6.无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和其他浪费行为。
第五条 学生参加勤工俭(助)学活动应当先填写申请表,经系(部)审核批准,方能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第六条 勤工俭学学生在聘用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勤工俭学资格:
1.在工作中不能履行勤工俭学的岗位职责且批评教育不改者;
2.上岗后一学期内有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未经批准,私自调换、转让勤工助学岗位者;
4.有违纪行为受到系部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者;
5.宿舍卫生检查不达标者;
6.有酗酒、吸烟、生活浪费以及打通宵游戏者。
第七条 凡参加勤工俭学被批准以后,无不可抗拒等特殊原因自动放弃者,在校期间不再考虑给予其他任何资助。
第八条 勤工助学学生由聘用单位进行指导与考核,对于不能履行勤工俭学义务的学生,用人单位,要报请学生处取消其勤工俭学资格。
第九条 勤工俭学生,应当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履行勤工俭学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 用人单位不得加大勤工俭学生的工作量,不得克扣、挪用勤工俭学生的岗位津贴。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健康与保健系学工办负责解释。
健康与保健系奖学金评选制度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养个性,发挥特长,努力创新,多做贡献,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对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符合本文规定的条件者,均具评选资格。
第三条 奖学评奖比例
评选比例按照学院每年文件要求,不得随意增加。
第四条 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除满足本办法第五条中评选基本条件外,主要依据是《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量化成绩排序。
第五条 奖学金评选及奖励: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无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无违纪行为,没有受到学校通报及以上处分;
4.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卫生劳动,学生宿舍应当达标(学期综合评定达到70分);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按时起床参加晨练活动;
6.按学校管理规定及时注册;
7.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学期考试、考查无不及格现象。
二、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按照学院文件要求,不得随意增减。
第六条 评奖工作程序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时间分别定在每年的九月份。根据学生处在每学年初发布文件所规定的比例和各系在校生人数下达各等级评奖指标组织评选,并将选出的名单及学生成绩情况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审核无误后,行文报主管校领导审批,财务处根据审批后的名单向各系、部发放奖学金,由各系组织颁奖。
第七条 评选工作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年级学生会主席和团总支书记组成的领导小组来认真评选。在评定工作中,要坚持民主、公正、公平原则,增加透明度,认真核实学生的有关材料,拟评奖名单要予以公示,确保把表现好、成绩好的学生评选出来。
2.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协调好评奖工作,坚持原则,加强检查审核,把好评选关,使这项工作能有序进行,公布的名单经得起公众的检验。
第八条 奖励
1.获得奖学金者,由学校统一下文并进行表彰。
2.学校对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奖学金和获奖证书,获奖证书由系评审委员会学生会委员会统一制作。
3.学生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第九条 奖学金的使用
学院奖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严禁铺张浪费。诸如请客、吸烟、酗酒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奖学金资格,并收回所获奖学金,同时取消下次奖学金评选资格。
第十条 本办法从2015年9月开始实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健康与保健系学工办负责解释。
备注:课程表上显示的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取消本学期奖学金评定资格;出现替考、夜不归宿、无特殊原因在外住宿等严重违纪行为者,取消所在学期奖学金评定资格。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学生会委员会规章
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会的一个下属组织,为了能够更好地做好学生会委员会的建设工作,贯彻和落实学校社团建设科学化、正规化的要求,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工作宗旨
履行自身职责,认真完成任务,维持学生会日常工作,为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团总支和各部工作提供协助。
二、工作要求
1.学生会委员会各位成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实行部长,干事负责制,部长全面负责部内日常事务,干事协助部长做好各项工作。各行其职,团结合作,齐心协力,工作应热情积极。要求本部门完成的工作不得推给其它部门。
2.干事必须服从部长统一协调指挥,个人必须以集体利益为重。
3.成员之间必须互相尊重,注意学生会委员会成员的个人形象,给其他同学起好的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部内活动,集体活动时准时到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5.活动需购买物品需及时报账,以便工作顺利开展。学期前做好各部门下学期活动开支预算(如文体部迎新晚会所需材料),活动后总结此次活动开支并记录存档。
6.要求干事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信心耐心的工作态度,尤其是公正公平的总结公布每个同学的量化,不得善用私权。
三、例会制度
1. 学生会委员会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健康与保健系召开的例会及校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总结会议。
2.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向主席请假并说明原因。
3.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例会召开前点名,主席团,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部门及各班班长务必出席会议。
4.未到成员需有主席的请假通知,否则按旷会处理。迟到的成员需在散会时到学生会委员会处消假。
5.学生会成员不得连续请假或旷会3周,否则开除学生会。
6.在学生会每周例会上分配下周任务,在活动结束后按时上交活动总结。例会时应做好会议笔记或摘要,会议结束后进行整理并定期上交检查。
四、量化制度
1、学生会委员会扣分标准主要是例会考勤情况,迟到者每人每次扣1分,旷会每人每次扣3分。
2、学生会委员会主要负责统计每周例会上各部门上交的量化总结,会后分别制作纸质量化总结公示表和电子稿。
3、纸质公示表先由学工办老师检阅并盖章,后张贴于健康与保健系公示栏上。由学生核对各自量化,一般两周一公示,具体可按量化情况调整,有问题者学生会委员会成员需再核对各部上交的量化原始记录,有错纠错,无错需向学生解释原因。
4、电子稿在公示表纠错后输入,留作学期末量化总结,需标记清楚加减分原因,以备核算方便。电子稿需备份,以防丢失从而影响到全系同学。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会学习部规章制度及量化标准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效率,增强纪律观念,创造一个祥和、愉快、文明、有序的学习氛围,使同学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习委员工作
1.校、系学习部组织开会,学习委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无故不到者,扣班周积分1分/人次,扣干部个人2分,迟到早退者扣班周积分1分/次,扣干部个人2分。
2.学习委员应认真、如实的填写考勤登记表(请假要注明“病假、事假”),每周五中午交给系学习部。迟到者或未领取者扣班周积分0、5分/次,干部个人1分/次;不交者扣班周积分1分/次,扣干部个人2分/次。
3.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学习部的工作,对拒不合作者,给与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建议调换学习委员。
4.各班学习委员发现本班问题及时解决,力争为班级创造良好的学风,提高课堂到课率。
二、课堂考勤规定
1.为了提高课堂学习效率,全体同学应提前10分钟进教室,进教室后不得喧哗:上课认真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部将不定期对各班考勤进行检查。
2.对于每天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同学,学习委员将名单交到系学习部,迟到早退一次一人扣班周积分1分/次,扣个人1分,迟到早退10学时给与通报批评;一学期内无故旷课10-15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16-2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1-3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31-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学生请假制度
1.为了加强学生考勤与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上课、自习、实习、军训、劳动、集会等),因故不能参加,应当严格履行相关请假手续。节假日离开新乡市、夜晚有事不能或者晚归者等也应当办理请假手续。节假日前后不得请假。
3.学生请假实行报批制。一般不准请事假,确需请事假者,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请病假需有校医院或市区医院证明;请病假需有系或相关部门证明。各种请假需准假单位按准假权限批准后方可有效。准假单位应对学生请假理由进行严格审查,无正当理由的不准批准。
4.学生请假到辅导员处说明请假缘由,经批准登记后,方为有效,假满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以旷课论。请假存根保存至辅导员处;请假者必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非因重病或重大事故,不得请人代办或书面请假;请假未经批准,即不上课、集会或擅自外宿者,概以未行请假论。先行离校回家,而后,由家长来函请假者,不论事、病一律不予准假;准假后,不能如期销假者,应先取具证明,申请续假。续假者应于假满返校当日亲至学工办辅导员处查询有无核准,并须补填请假单,以备查考之依据;在准假期内,如提前返校,应即持核准假单,向辅导员提前销假;所有请假,如事、公假、考试假等均需事前办理,非因患重病,不得请假;星期五及次周周一,不得合并论假;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前后日,非因公及重病,不得请假(凡因提前买火车票来请假者一律不准批假;擅自离校者按旷课处理);凡两次无假条无故旷课者系里通报批评。
5.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不归而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生假期或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7.学生在校内正常学习、生活及由学校在校外组织的活动中,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者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学校可视具体情况处理。
8.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如假期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销假者、应在假满前提出续假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9.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请假逾期未续假而擅自缺勤者假满后未及时销假(急诊病假除外),均按擅自旷课或者擅自外宿、晚归认定,并根据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综合评估扣分、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10.学生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一至两节者须经任课教师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须经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报系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须经班主任(辅导员)和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学生处批准;请假七天以上须经班主任、系主管领导和学生处签署意见,报校主管领导批准。
学生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实习、见习等)期间因故须请假者,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班主任(辅导员)、指导老师或者见习单位批准;三天以上半月以内(含半月)须经班主任、指导老师或者实习单位签署意见,报学生处批准。
学生干部一律无权准假。
六、有关学风建设
1.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学习部和系里的工作,及时反映学生在校情况,为班级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2.学习部成员应积极组织相应的学习经验交流会、演讲、报告、辩论赛等活动,为学生解答疑难,为学生创造一个积极奋进的学习氛围。
3.学习委员应和其他班委努力协调,做好班级学生思想工作,保证全班学生积极向上
七、其他有关规定
1.各班学习委员表现突出者,学习部在评选“优秀学习委员”时优先考虑。
2.学习部负责的表格(教学信息卡、量化表)收取,各班每周五应按时交上。
3.未尽事宜,学习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校系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健康与保健系各类奖、助学金使用说明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奖学金评比是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勤奋向上、培养个性、发挥特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复合型人才;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助学金必须合理使用,不能用来满足私欲或进行攀比。如发现下列情况,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人员获得奖、助学金的资格,没收有关奖励。
1.平分奖、助学金;
2.将奖、助学金用于请客吃饭或为他人买单等(包括威胁他人请客吃饭,胁迫他人为自己买单);
3.将奖、助学金用于拉选票、收买人际关系等不良行为;
4.将奖、助学金用于购买高档手机、、电脑、服装等奢侈品;
5.将奖、助学金用于炫耀或满足一己私欲等不良行为;
6.将奖、助学金用于过分提高物质生活等不良行为;
7.将奖、助学金用于满足自身不良嗜好(嗜烟、嗜酒、通宵上网、夜不归宿、校外租房等);
8.将奖、助学金用于向同学、朋友、老师、或男(女)朋友送高档礼品等不良行为。
康复中心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康复中心。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学术型社团。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结合健康与保健系专业特色,以塑造学生优良医学品格为航标,以传承经典医学文化为动力,以拓展现代医学视野为目的,为学生创造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平台。
第四条 本社团的原则:社团所有活动反映社员需求,保障社员权益,接受社员监督。
第二章 机构
第五条 会长为社团第一负责人,接受社员监督,负责社团各项事务,有便宜行事的权力。
第六条 本社团常设机构为策划部和宣传部,独立机构为办公室和理事会,并根据活动情况成立不同的课题组。
各个机构职能如下:
1.策划部: 协调社团内外各种关系、进行市场研究、营造社团文化;组织课题研究和项目开发,给社团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为社团谋求更多资源,并管理社团财务。
3.宣传部: 负责对社团进行品牌规划,宣传康复中心的各项活动、发布社团的各种成果、打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包括制作海报、横幅、传单、问卷以及图片等。
4.办公室: 由办公室主任组织,由各部门代表组成,负责联络社员、管理社员资料、安排日常活动、处理各类文书以及审核各部门工作。
5.理事会: 由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和表现优异的社员组成,负责决策社团的一切重大事务,包括章程修订、总结经验、筹划活动和考核社员等。
第七条 每部门设负责人一名,在理事会指导下全权负责该部门活动开展,在本部门内有任免副职、吸纳人才、成立下属小组、审查成员工作等权利。
第三章 日常制度
第八条 申请制度:凡本校学生,热爱康复专业,遵守会规,均可申请参加。
第九条 社员义务:社员应热爱社团,诚心为同学服务。社员应努力学好文化知识、学好技能、提高综合素质。遵守和维护本社团章程,积极参与社团活动,贯彻执行社团各项决议。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虚心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团结,及时向社团反映社员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 社员权利:社员有发起活动的权利。社员对社团的各种活动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社员对社团管理层有监督、推举和罢免权。社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社员对社团经费的使用有知情权。至少三名社员可以发起课题小组,部长必须参与过至少一项课题。
第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每2周举行一次例会,主要内容是总结汇报各部门工作情况,筹划下一阶段活动,提出人事变动。不能出席会议者务必在会议前请假,或指派一名代理人参加。
第十二条 活动制度:社团活动分日常活动、自发活动和特别活动,每次活动分策划、执行和总结三个阶段。活动发起者需提交策划书一份,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设立专项小组统一筹划执行,全部过程采用档案跟踪制度,由负责人提交档案到策划部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康复中心理事会将定期对社团内所有成员进行考核奖惩并记录,主要以工作认真负责、部门工作开展顺利、社员反映良好为评优的前提,对于优秀人员优先提供锻炼提拔的机会,免除不合格的人员。
第四章 财务制度
第十四条 社团经费来源有:会员交纳的会员费、专题活动的社会赞助资金和学院给与部分活动的支持费用。
第十五条 社团所有收支都必须入账备案,包括支出人、原因和凭据,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
第十六条 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印制讲义、购买奖品、制作宣传材料、租用场地以及进行对外联络的经费等。
第五章 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 理事会负责对社员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健康与保健系康复中心社团成员考核办法》施行。
第六章 换届制度
第十八条 每年五月中旬社团换届活动开始,主要内容为理事会换届,部分职位面向全院招纳贤才。
第十九条 举办换届大会,申请人需要在大会上汇报自己工作设想,随后由社员投票推举出各部门新负责人。
第二十条 换届大会后一个半月内,原理事会开始考核新理事会能力,在此期间在听取社员意见,考核完成,只要未出现较严重问题就不予调整,正式确立新一届理事会,结果上报社团联合会。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在任期间出现严重问题,包括多次无故不参与例会、部门工作无效、社员反映强烈等,或非正常离任,对该职位由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半数通过即可进行任免。
第二十二条 会长在任期内出现严重问题的,由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须多于三分之二的理事会员通过方能任免。会长非正常离任期间,由副会长临时负责直到选出新会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健康与保健系康复中心,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由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健康与保健系康复中心理事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可在每年5月中旬进行修订,由理事会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相关修订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健康与保健系康复中心进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康复中心社团成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康复中心管理机制,加强社团成员自身建设,从而更有效的开展康复中心的各项工作,特制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康复中心理事会根据《康复中心管理章程》,按照本考核办法,在每学期末成立考核评定小组,专门负责本社团成员的考核评定工作。考核评定小组原则上由社团干部担任,一般不超过3人。
第三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对象为康复中心所有成员。
第四条 考核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考核制度的制定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日常考核的统计要严格按照平时的记录情况进行。
2.民主公开原则:考核中须认真听取意见,考核结果计算要公平公正,并把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本制度主要以各个社团成员的平时表现、出勤情况以及在康复中心所举办的各类活动中的表现为衡量标准。
第六条 考核内容分为日常表现、成员互评和综合评价三部分。
第七条 日常表现的考核依据主要是办公室统计的日常工作值日值班、例会、各项活动的签到等情况,由办公室认真汇总后填写《康复中心社团成员日常表现登记表》。
第八条 成员互评分主要分为工作态度分、工作能力分和人际交往分三个部分,在考核评定小组的组织下,各社团成员根据平时表现进行互评,认真填写《康复中心社团成员互评登记表》。
第九条 综合评价分由理事会成员针对社团成员的平时表现,从德、能、勤、技四个方面对社团成员进行考核,认真填写《康复中心社团成员综合评价登记表》。
第十条 考核评定小组根据《康复中心社团成员日常表现登记表》、《康复中心社团成员互评登记表》和《康复中心社团成员综合评价登记表》,认真汇总后将考核结果填入《康复中心社团成员考核登记表》。
第三章 考核评分细则
第十一条 在日常表现分总分为40分,其中分为值班签到、例会签到和活动签到。其中值班签到占15分,以每小组为单位,组内成员无故缺席一次者,该小组组长扣5分,各组组员扣3分。例会签到占10分,无故不参加例会者,扣2分;迟到、早退、请假者均扣1分。活动签到占15分,活动参与者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扣5分。
第十二条 成员互评分总分为40分,由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人际交往三部分组成。
1. 工作态度为20分,按以下几点进行评分:
(1)能够保证做到踊跃参与,表现积极,从不疏忽怠慢。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章程制度及康复中心的章程制度,有组织纪律意识,坚持康复中心工作原则。(10分)
(2)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尊重他人,团结友爱,总是能够对他人提出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对他人很有帮助。(10分)
2.工作能力为10分,按以下几点进行评分:
(1)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同时在工作中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能够随机应变,有较好的处理问题,解决困难的能力。(5分)
(2)在工作中能够善于思考,勇于创新,肯于实践。对社团做出过一些突出的贡献。(5分)
3.人际交往分为10分,按以下几点 进行评分:
(1)如果还有机会我非常愿意与她(他)再分到一组。 (5分)
(2)团结友爱同学,可以很好的和社团其他成员相处。 (5分)
第十三条 综合评价为20分,根据每部门的工作、活动情况以及每位成员的表现由理事会成员给社内每位成员进行综合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理论总分100分,90分以上为优,75—90分为良,60—75分为中,每次评分后5名者按自动退出康复中心处理。根据社团成员的评分和日常表现情况,每学期期末康复中心内部评选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由系部颁发荣誉证书以及奖品。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建筑大学康复中心所有。
附件:1.《康复中心社团成员日常表现登记表》
2.《康复中心社团成员互评登记表》
3.《康复中心社团成员综合评价登记表》
4.《康复中心社团成员考核登记表》
康复中心
2016年1月15日
附件1
康复中心社团成员日常表现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值班 签到分 (15分) |
例会 签到分 (10分) |
活动 签到分 (15分) |
合计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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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康复中心社团成员互评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工作 态度 (20分) |
工作 能力 (10分) |
人际 交往 (10分) |
合计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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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康复中心社团成员综合评价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德 (5分) |
能 (5分) |
勤 (5分) |
技 (5分) |
合计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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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康复中心社团成员考核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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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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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 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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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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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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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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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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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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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保健系党政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和教研室制度的实施意见》(漳卫职委〔2013〕20号)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关于做好大学生导师工作制的各项要求,为做好健康与保健系党政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制度,是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员化模式的重要举措,也是我院党政领导干部关爱学生、转变作风、实现齐抓共管工作局面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 党政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大爱育人和引领作用,坚持一切为了师生,一切依靠师生,从师生中来,到师生中去,展现党政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学院领导、副处级干部至少各联系一个学生班级,正科级干部和骨干教师各联系一个学生班级。所联系的学生班级由健康与保健系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第二章 分则
第五条 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和掌握所联系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专业学习、家庭情况、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心理健康以及班风学风情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指导辅导员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领导干部联系班级要坚持听课制度。领导干部要抽时间到课室、实验室跟随学生一起上课,通过听课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思想情况,做好有关工作。
第七条 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要引导学生成长成才。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要指导学生进行成才目标的设立和职业生涯设计,引导学生进行科学的人生规划。通过指导学生开展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让学生既受到教育,又增长才干。
第八条 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要帮助学生释疑解惑。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要主动与辅导员联系,共同分析学生的实际困难,对新生、毕业生、经济暂时有困难、需要心理鼓励和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重点关注和个别辅导;及时把握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第九条 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采用的方式方法有:
1.深入课堂、宿舍、食堂、实习单位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了解所联系班级学生的专业学习、家庭情况、心理健康、社会交往以及班风学风等情况,指导和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2. 利用学生党、团支部和班会等组织形式,开展讲座、报告和辅导,指导解决学生中带有普遍性或典型性的问题。
3. 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谈心活动等形式,听取学生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答疑解惑,化解矛盾。
4. 通过电话、电子信箱、QQ、微博、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
第十条 系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认真组织,把本班级党政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工作落到实处,每个班级要有专门记录本做好活动记录备查。所联系的干部填写的《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和教师联系班级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要及时报党委工作部。联系班级的骨干教师要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
第十一条 系部每学年初对党政领导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情况进行调整,并填写《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一览表》(见附件),报党委工作部。
附件:1.《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班级情况登记表》
2.《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一览表》
附件1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情况登记表
干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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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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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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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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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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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班级所在系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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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于每月5日前填写完成并交党委工作部。
附件2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联系班级一览表
健康与保健系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共青团学生干部(班级)、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及其他团体学生干部(包括自律会等团体的学生干部)。
第三条 学生干部是大学生中的骨干,是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组织者和带头人。各级学生干部要在党组织、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广大学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学校与学生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做到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生干部条件
第四条 学生干部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五条 学生干部应具有改革、竞争、开拓创新等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六条 学生干部应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 学生干部应深入群众,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坚持原则,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奉献精神。
第八条 学生干部应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及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表达能力。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设置
第九条 共青团系统
1.系部团总支设学生副书记、宣传部、组织部等职能部门,设部长(主任)(各1人)、副部长(副主任)(各1人),干事的设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各班级设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各1人),小组长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第十条 学生会系统
1.系学生会参照学院学生会设置相关岗位,设主席(1人),各部部长(各1人),干事的设置,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2.班级班委会设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各1人),寝室室长(小组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第十一条 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等学生组织的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设置。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基本任务与职责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体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1.带领全体学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3.引导和督促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和正常有序地参加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4.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通过参与学生事务民主管理,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监督管理,批评和制止不良行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5.维护学校稳定,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园氛围,优化育人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创造安全舒适宁静的学习生活环境;
6.做好学生各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对学生思想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学生工作;
7.维护全体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互助,热心为全体学生服务;
8.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学生干部应各司其职,尽心尽力。并在独立工作的原则上互相帮助,为搞好学校团学工作共同努力。
第五章 学生干部的产生
第十四条 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前提下,学生干部候选人可采用推选和竞聘的方式产生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审批程序
1.班级团、学干部候选人经辅导员同意,并报其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批确认后方可选举,选举结果报其所在学院备案。
2.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由系部团总支组织选举,接受同级党组织和学院团委的领导和监督,并将结果报学院团委备案。
3.其他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由代管部门审批。
4.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由系团总支审批。
第十六条 学生干部任期原则上为一年,鼓励推行学生干部轮换制度。
第六章 学生干部的管理和任免
第十七条 对学生干部应坚持“关心爱护、教育培养、严格管理、服务学生”的原则,在思想上加强对广大学生干部的教育,在工作中加强指导和培养,关心学生干部的生活与学习,使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系团学学生干部和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等组织的学生干部由系部团总支管理,并统一建立档案,学生干部离校时各建档部门应将其学生干部档案装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十九条 系部团总支应重视学生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考察选拔,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包括年龄、专业、年级、性别等)。
第七章 学生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第二十条 为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促进学生干部的全面发展,必须加强学生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分为新任职干部培训、基本素质培训、干部岗位职责培训等。学生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团学工作思路探讨、工作方法研究,能力素质拓展等。
第二十一条 学生干部培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集中与分散的办法进行,并应结合系团总支的实际情况,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学生干部培训班。学生干部培训应做好计划和总结,将相关材料留存。
第八章 学生干部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学生干部正式任命前均要接受相关部门的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学生干部的考核成绩作为学生干部的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每学年均要对学生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采用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方法。
1.校级学生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分为群众考核、共事考核和出勤考核。(满分为100分)
2.群众考核占45%,共事考核占45%;出勤考核占10%。
第二十四条 学生干部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九月份,在任期满或离职时进行全面考核。任职半年以下按原职务考核,超过半年不到一年者按现有职务考核,但按现任职务的80%加分;考核成绩由系部团总支于考核结束后张榜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生干部以德、勤、能、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具体办法见附表)
第九章 学生干部的奖惩
第二十六条 根据《学生手册》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干部,经校团委审核后,由学校表彰。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纪律,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干部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劝退、撤销职务等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撤消其所担任学生干部职务。
1.学生干部因社会工作等原因,影响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一学期有2门以上(含2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2.在学生中威信较低,不能起表率作用者;
3.不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受到学校各类处分者;
4.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者;
5.能力差不能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者。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系团总支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学生干部考核表
姓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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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类别 |
群众考核 □ 共事考核 □ |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
优 |
良 |
及格 |
差 |
小计 |
德 |
模范作用 |
政治上要求上进,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同学一起进步。 |
10 |
8 |
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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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协作 |
搞好学生干部之间的团结、积极配合其他学生干部搞好工作。 |
10 |
8 |
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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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性 |
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敢于批评和制止学生中的不良言行。 |
10 |
8 |
6 |
2 |
|
勤 |
工作态度 |
态度端正,努力工作,积极肯干,主动性、责任心强。 |
15 |
12 |
9 |
3 |
|
工作纪律 |
按时出席各种会议,执行组织决议,保守秘密等。 |
10 |
8 |
6 |
2 |
|
能 |
工作能力 |
熟悉业务,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及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创新意识。 |
20 |
16 |
12 |
4 |
|
绩 |
工作成绩 |
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使自己负责的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和进步。 |
25 |
20 |
1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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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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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保健系学生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公寓(宿舍)的管理,提供安全、健康、舒适、优雅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健康与保健系所有在校生。
第二章 入住和调整
第三条 学生入学时须到宿管科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学生公寓(宿舍)。
第四条 学生应按照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或私占非本人床位。住宿人员入住宿舍时,请仔细核对室内家具和设备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如有缺损请在入住一周内到宿管科登记报修。如不登记报修,即视为入住时设施完好。
第五条 凡因复学等原因需要重新入住宿舍者,需经申请、审核符合条件后,到宿管科重新签订住宿合同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第六条 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有关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安排值日生做好宿舍内务,并配合宿管科做好安全、内务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 原则上所有在校生都必须入住学生公寓,特殊情况可向系部辅导员申请,在家长的陪伴下办理外宿手续,并填写《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外宿申请表》,签署《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外宿协议书》。
第八条 为方便各系学生相对集中管理,宿管科可根据情况对住宿床位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 对于转系或其它原因确实需要调动宿舍的,请提前向所在系(部)申请同意后,报本宿管科,宿管科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做适当调整。
第三章 退宿和外住
第十条 每学期结束时由宿管科集中办理毕业生、实习生的离校退宿手续。学生因学籍变动等原因在非学期末办理退宿手续,需提前申请,并持所在系(部)和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学生处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一条 毕业生、实习生或休、退学的同学需要办理退宿手续,宿管科将到其宿舍内核对财产设备,经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退宿同学应自觉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故意损坏宿舍内家具等公共设施,做到文明离校。如有损坏或丢失的,住宿者应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学生在读期间,原则上必须根据学校安排在学生宿舍住宿。如确实有特殊需要在外住宿者,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同意后,经学生所在系(部)同意,学生在家长的陪伴下办理外宿手续,填写《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外宿申请表》和签署《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外宿协议书》,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备案。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任何人身、财产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四章 住宿文化公约
第十三条 学生在宿期间应该遵守公共道德,提高个人修养:
1.创造安静、健康的居住环境,不得在宿舍内使用高功率音箱、打击乐等易产生高分贝噪音的乐器和设备。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修时间及熄灯后,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3.尊重女生的隐私,未经批准男生、男家属等不得进入女生楼。
4.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宿舍内严禁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摔爆响物(酒瓶、瓶胆等)。宿舍区内禁止吸烟,点燃蚊香时请远离其它物品,避免引起火险。
5.爱护公物,不破坏公共设施设备。自行车应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6.节约水电,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到宿管科登记报修。
7.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用餐,违者若经劝阻无效将给予通报批评。
8.宿舍成员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讲文明,懂礼貌。若与其他住宿成员发生矛盾,应及时通知楼管和宿管科,由宿管科会同辅导员来妥善处理,而不要自己采用过激方法解决。
第十四条 在宿学生应该维护公共环境,共创美好家园:
1.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室内垃圾清扫后要倒入垃圾桶内,不要倒在水池里,以保持下水管通畅;不要向窗外、门外泼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不能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2.维护公共环境整洁:公共场所内不要堆放鞋子、脸盆等物品;不要把自行车停放在宿舍内和走廊上;按规定张贴,不要在墙壁和梁柱上刻画、涂写及张贴海报、广告、启事、标语、漫画等未经允许的张贴物。
3宿舍内及走廊卫生由学生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要求做到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整齐,垃圾入袋并放至指定位置。保管好宿舍内的卫生工具,爱护使用。
4提倡设置精致、有创意、活泼的宿舍舍标,在宿舍内做朴素、健康、向上的修饰,共创整洁、优雅、美观的生活环境。
5学生宿舍及走廊卫生状况,由宿管科、系自律会生活部、院自律会生活部进行检查评分,评比成绩作为“文明宿舍”评比的主要依据。住宿人员应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卫生和纪律检查。
第十五条 在宿学生应该注意宿舍安全,保护自身利益:
1.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由学校领导、各系、保卫处、宿管科工作人员、学生自律会等齐抓共管,学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创建平安、有序的住宿环境。
2.建立和健全学生宿舍楼专职管理员、学生协管守楼制度。学生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提高警惕,严守岗位,密切注意外来人员的进出情况,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并做好相关值班记录,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
3.对于钱、存折、手机等贵重的个人财产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存放过量现金。
4.为整个寝室的安全,不将寝室钥匙借与他人;如需借用本寝室钥匙请凭有效证件到楼管处登记借用并及时归还;丢失门锁钥匙请及时联系宿管科,由宿管科统一安排更换门锁(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由住宿人员承担),不要私自调换门锁;如有损坏等特殊原因自行更换门锁的,应将备用钥匙交至楼管处保管,以方便楼管员提供给维修工。
5.为保证大家的财产安全,大件电器搬出宿舍楼时,须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楼管处登记。
6.为维护宿舍区内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性服务活动以及中介代理活动。
7.学生宿舍实行限电控电管理,不得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电器产品和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热棒、电磁炉、电饭煲等有潜在安全隐患电器,使用违规电器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给予通报批评。禁止在宿舍内擅自牵拉电线。当宿舍内的电气设施出现故障时,不要自行处理,应及时报修。
8.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晚归宿者应主动出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上楼。
9.学生一般不在宿舍内会客。如有亲人或确需入楼的外来人员凭被访学生本人证件和来访人员有效证件履行留证登记后方可上楼。
10.住宿人员须认真了解宿舍的结构和设施装备,熟悉所有紧急出口和灭火器的存放地点;在宿舍内注意防火安全,当发生火情时,可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并及时通知楼管、值班员,必要时拔打119报警。
11.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用蜡烛照明;不得在宿舍内燃烧纸屑等物品;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保证消防通道通畅,宿舍、门厅、走道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
12.若同寝室的同学不幸患上传染性疾病,应及时通知楼管员并上报校卫生所以便采取防疫措施。
13.不要站在窗台上或探身窗外擦玻璃,以确保自身安全。
14.全体住宿人员应共同关注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
15.学校将经常开展以防为主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漏洞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以防事故发生。
第五章 住宿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夜不归宿行为将白板通报批评,两次晚归记一次夜不归宿,两次夜不归宿上报系部处理,只要上过白板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在宿舍不允许存在抽烟喝酒打牌等违反宿舍文化公约行为,被发现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白板通报批评。被查收违规电器的同学罚劳动四次加白板通报批评;出现上述情况两次者罚劳动七次,并上报系部处分;三次者罚劳动十四次,并上报院学生处处分。
第十七条 宿舍实行严格的查房制度,层查时间22:00,查房时间22::30,宿舍成员必须在自己宿舍,不可以到别的宿舍串门(请假的同学除外),若出现此情况必须带上有效证件找宿管老师销假,超过22;30则记为晚归;超过23:00一律记为夜不归宿。门禁时间22:30 , 22:25之后不能刷卡,熄灯时间是23:00。在查房时发现有态度不好、不给予配合者,无论是不是第一次都直接白板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 住宿期间,因事不住在宿舍的同学必须写假条,星期一到星期五用请假单,于请假当天22:00之前交楼管老师;周末和节假日签离校单,以班级为单位,按宿舍号顺序填写,于每周五19:00之前上交楼管老师(超过时间或者格式不正确无效)。每张假条必须要有辅导员签字,请假时间超过三天以上的假条需要系副书记签字。
签了离校单但没离校或者提前回校的同学请于当天晚上22点之前找楼管老师销假,如果没销假口头警告并罚一次劳动,出现两次上述情况者将白板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 临时请假的同学可以向辅导员短信请假,需在当天22:00之前按短信模板(见附件)编辑并发给辅导员,由辅导员转发给楼管老师,超过23:00视为夜不归宿。请假者三天之内要交补请假条,否则也视为夜不归宿。补请假条要有辅导员签字,短信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补请假条需要辅导员跟系副书记签字。
第二十条 若舍长在查房过程中出现包庇情况则一并处罚,全宿舍每个人2500字的检讨书加罚一次劳动,24小时内交过来留底,第二次出现上述情况者全宿舍一起白板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 缴费
1.学校根据漳州市物价局核准的住宿标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在每学年初收取当学年住宿费,不预收以后学年度费用,新学年下实习点实(见)习的学生,缴费时间提前到上一学年的学年末。
2.学生宿舍实行水电定量、超量收费的管理办法。为提倡同学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免费指标按月拨给,当月有效,每学年按十个月划拨。每生每人每月补贴2吨水、5度电;寒、暑假留宿不补贴。
第二十二条 保洁服务
学生宿舍周围等公共场所由保洁员打扫,学生负责保洁。宿舍内及走廊卫生由学生负责,垃圾入袋并放至宿舍区内垃圾采纳由清洁员负责外运。
附件:短信请假模板
附件:
短信请假模板
尊敬的楼管阿姨,我是______(班级)的辅导员_____,我班的学生 ______ (宿舍号)_____(姓名)由于_______(原因)需请假,请假时间_____ (年月日),望给与批准!
健康与保健系阳光晨跑活动实施细则
加强大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是提升大学生健康体质的重要途径,按照学院相关通知精神,我系对本学期学生课外体育锻炼阳光晨跑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活动目的
提高全体同学的身体素质,培养同学们的毅力与奋斗精神,增强免疫力,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树立健康的大学生形象,更加凸显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活力,使大家能更好的投入学习,展现我院大学生的良好学子风范。
二、活动主题
让我们的梦想跟随清晨的阳光一起飞翔
三、活动安排
1.参加人员和时间分配:
健康与保健系所有学生。
每周三、周五早上6点30分。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期末考结束前倒数第三周结束。
2.路线安排:
在篮球场集中,从阳光体育馆方向出发,绕过大操场,途径明德楼,穿过群雕像和喷水池,沿致馨楼和致贤楼之间的校道,绕到致远楼东侧后向西行进,最后到行政楼为终点。
3.出发和终点
集合、起跑设在学院篮球场,终点设在行政楼。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1. 学生6:00起床,各班务必于6:30前按四列纵队将队伍集结完毕(按学号排列),各负责点名的学生干部届时予以点名,做好《晨跑活动考勤表》(见附件)登记;
2. 晨跑活动(含跑步途中与退场)由各班体育委员带队,确保步调一致、口号响亮;
3.各班级学生如因事、病等请假,需提供辅导员签字假条;
5.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晨跑的学生,出操时间均需要参加集合刷卡签到签退,晨跑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简化24式太极拳演练,地点为学院篮球场;
6.如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当日活动可取消;如有其它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五、活动考核
1.出勤率达95%的同学在期末综合测评分的文体分中加20分,出勤率达85%的同学在期末综合测评分的文体分中加15分,出勤率达80%的同学在期末综合测评分的文体分中加10分。
2.对于整体出勤率达到90%的班级,给予1000元奖励金。
3.对于临下实习的班级,出勤率未达70%的同学实习点选择权将降低。
六、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健康保健系解释。
附件:《晨跑活动考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