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下午,健保系党总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活动。
健保系党总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解读,要求全体党员教职工深刻领会。
《政务处分法》是中国特色执纪执法体系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政务处分法》构建全覆盖的监督体系、规范的执法机制、严肃的惩戒机制,解决过去部分公职人员游离于监督之外、“党纪管不了,政纪不适用”困境,将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纳入统一监督和监察范围,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复核,法律责任和附则等68条内容进行了细致规范,是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每位公职人员都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