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福建省高校“十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委教组〔2018〕38号,以下简称《创建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院落实开展福建省高校“十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一、实施意见
(一)申报认定(2018年9月—2018年10月)。各党总支按照《创建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要按类别分别填写《福建省高校“十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于2018年9月30日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党委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党工部邮箱dgb9600@163.com。
(二)创建达标(2018年10月—2019年9月)。入选的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应对照有关文件要求,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创建标准以及成果形式同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 “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文件要求。
(三)中期评估(2019年10月)。省委教育工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19年9月10月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
(四)巩固验收(2019年11月—2020年9月)。2020年8月前,省委教育工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于2020年5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省委教育工委将于2020年9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全省通报,严格追责问责。
二、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材料关。各总支要积极申报“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原则上每个总支至少申报一个“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中共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工作部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