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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医务室工作制度(暂行)

发布日期:2019-01-11               点击:

1、医务室工作人员要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合理排班,按时交接班。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对前来看病的老师和学生一视同仁,及时诊治。因医务室条件有限,病情危重的患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

3、做好医务室的院感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规范诊疗护理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无菌技术,防止交叉感染。

4、每年为学生体检一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5、做好传染病的疫情疫报工作,指定专人为传染病疫情疫报员,对法定传染病,要做到“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6、协助开展经常性、突击性爱国卫生运动及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工作。督促搞好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7、取消现金收费,一律实行刷卡交费。药品零售价按药品批发价上浮10%再加上发票税金进行计价。看病的学生除收取药费外,可加收诊费0.3元。学生自行买药的不收诊费。

8、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诊疗需要,拟定药品、耗材采购计划,报总务处领导审批后,由医务室向我市合格的药品配送经营企业(具备一照一证:即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采购,严禁向个人或未取得合格证、照的非法经营单位采购药品、耗材。严禁采购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厂牌的“三无”药品和伪劣药品、耗材。对采购来的药品应及时做好验收入库工作。将每次采购药品、耗材的发票交财务科,经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将购药款转帐支付给供应药品、耗材的经营企业。

9、医务室的药品及耗材实行金额管理。医务室应作好每日、每月帐目的登记,并定期与财务对帐,财务科对医务室的财务应给以监督和指导。

10、医务室的药品、耗材每学年盘点一次,由总务处派人参加监盘。

11、医务室应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报损,若遇到常规储备导致药品过期失效,医务室应及时填写报损清单报总务处领导审批,并按规定给予核销。

12、做好医务室医疗垃圾的处置,指定专人负责,每年与漳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签订协议,将医疗垃圾做到规范处理。

1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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