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科研水平及写作能力,提高院本课题整体质量,针对目前结题过程存在的问题,对现行院本课题结题制度进行改革,严格规范院本课题结题的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1、采取送审制度,取消结题评审报告会。
2、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至少提前一个月提交结题申请(附件1,纸质版1份)。原则上,科研科每年6月、12月安排结题事宜。
3、需提交5份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各项目负责人在编写结题材料时内容要详实,用词准确。
4、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有标注“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院本课题及课题编号”。未标注的材料,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5、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并首次提交结题材料时,需有一名有相关研究经验的科研工作者(科研科推荐或自己联系)指导材料编写、整理等工作。
6、各项目负责人在经费报销时,请参考申报项目时的经费预算情况,出入控制在5%以内。
高职教育研究与科研科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