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印发《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

为深化学院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学院2015年开展二级管理工作部署,为推进人事二级管理,现制定《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院系(部)人事二级管理是指系(部)实行实体化运作,学院的人事管理重心下移到系(部),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为充分发挥和调动二级单位[简称系(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 学院人事主要权限与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以及人员招引、使用、培训及考核等相关制度。负责学院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与管理。

2、根据核定的岗位数,负责学院岗位的设置、聘任、考核与管理。

3、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院教职工(含编外人员)的聘用、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学院年度考核评先工作总体方案。

6、负责学院奖励性绩效津贴分配方案的制定,实行院、系(部、中心)两级津贴分配制度。

7、负责制定学院考勤管理办法。

8、负责学院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二、 二级单位主要权限与职责

1、负责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院要求制订实施本系(部、中心)的师德建设、师资培训和师资(人才)招引计划。

(1)负责本系(部)师德师风建设;

(2)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负责制定本系(部)年度培训计划,选派系(部、中心)教师进修、访学、(非)学历培训等;

(3)负责本系(部)教师档案建设;协助学院做好继续教育、普法教育等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学院聘用工作要求,提出本系(部)的岗位职责与人员聘任建议。

3、负责本系(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推荐考核评议工作;根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在不低于学院评聘条件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系(部)实际的条件和要求。

4、负责二级财务管理规定中涉及的人员经费的造册,经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送学院人事处汇总合成。

5、实行系(部)两级津贴分配制度,在学院核定并切块划拨下,负责本系(部)自主制定其分配方案。

6、负责本系(部)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工作

7、负责本系(部)人员(含编外)的考勤、考核与管理工作。

8、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系(部、中心)等为基础”的原则,各尽其职、互相配合、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实行系(部)人事事务公开

系(部)的人事安排、考核与奖惩、岗位聘任、进修培训、职称评聘等须向本系(部)教职工公开。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五、本方案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返回顶部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