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下设工资科、退管科、人力资源管理科(人才办)、专干科(人事档案中心)四个科室。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推先评优工作。
3.负责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工作,服务教师队伍的素养与能力提升。
4.负责教职工学历变更、教师资格证认定、继续教育、访学研修、学历学位提升等工作。
5.负责教职工考核奖惩和评聘管理工作,包括年度考核、聘期管理、职称评聘等。
6.负责学校教职工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工作。
7.负责人才引进、人员招聘、人才项目申报、合同管理等工作。
8.负责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补贴的调整及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教职工(三类人员除外)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人事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人事信息库及相关统计工作。
11.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查(借)阅、转递等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包括离退休福利待遇、体检、慰问、抚恤、吊唁等。
13.负责教职工各类保健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的核发。
14.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行政楼302、303、304室
学校师德师风监督邮箱:rscsdsfj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