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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漳卫职人〔2018〕35号

各处(室)、系(部)、直属科:

根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我院获授权的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符合评聘条件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说明

(一)2018年评聘岗位职数:教师系列七级8个,实验系列七级1个,教育管理系列七级1个。

(二)2018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和办法,按照《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漳卫职委〔2013〕42号)及福建省相关系列(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文)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及条件,截止时间至2017年12月31日。

(四)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五)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代表作(论文、著作)出现以下情况的均不填入简明表或申报表等,也不计入文件规定的科研成果数量:①在论文集、专辑(刊)、增刊、特刊、准印证、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除被SCI、SSCI、EI、A&HCI、ISTP、ISSHP等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外);②未正式发表和出版(含清样)的论文、专著、译著、教科书等;③发表在非正式出版刊物上的文章;④学位论文;④非独撰或第一作者署名论文。

(六)专著、译著、教科书等著作的字数不累计。专(译)著、教科书若为合著的,其个人撰写字数以著作中标明的字数为准,未注明个人撰写字数的,按合著人数平均计算字数。

(七)申报破格晋升教师、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具备破格晋升任职条件(闽教职改〔1997〕010号)中的两项,并参加学科评议组组织的考核答辩。参加考核答辩的人员须填写《高等学校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系(部)、各有关推荐组要及时推荐本系(部)、本系列人员,组织申报人选认真如实填写有关材料,要对申报人员填写、录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齐全,表格(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并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报送学院人事处审核。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由申报人员和所在系(部)、有关推荐组负责。

(二)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系(部)、各有关推荐组要将申报人员填写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和学院OA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各系(部)、各有关推荐组应将公示结果填入申报人员的“申报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评聘申请条件,同意推荐”。对公示、申报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学院聘任委员会。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系(部)、各有关推荐组要严格按照相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要求,加强对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的考核;对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的人员,要着重考核其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把好申报条件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

四、其它事项

(一)填表过程中应注意所有任职资格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申报所需相关材料应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并且齐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各系(部)、各有关推荐组查验原件,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二)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上粘贴内装材料清单,并严格按照材料清单顺序依次装袋。所有电子表格材料需报送电子版至学院人事处{按申报人姓名和单位(含系部等)建立文件夹存放}。

(三)各系(部)、各有关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结果填入简明表和申报表。

(四)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须将简明表内所列的所有论文、著作以及各类证书原件交给所在的系(部)、推荐组初审后统一由所在系(部)、推荐组将论文、著作送科研科鉴定及审核、各类证书原件送学院人事处审核。

(五)年度考核表(近5年)和聘任书由人事处提供(由本人办理借用手续)。

(六)所有期刊都要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署和中国知网等检索页,检索页请夹放在期刊中本人正文首页,并在期刊目录中本人论文题名加下划线;专著、编著、教材等在“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上输入书籍CIP核字号进行检索,检索页夹放在书籍中;被SCI、EI、CSCD、CSSCI等收录的论文需附上有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五、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其中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鉴定费、评审费合计每人750元,申报中级职务人员鉴定费、评审费每人650元,申报初级职务人员评审费每人300元。由各单位(含系部等)收齐后统一交给院财务处(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请各系(部)、各系列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10月29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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