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卫职人〔2017〕34号
各处(室)、系(部)、直属科: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闽人社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福建省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评定分为,自主评聘、推荐评审、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等评聘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我院对于已获授权自主评聘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5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自2017年1月1日起,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2号)和《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中有关职称外语的要求和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规定执行。
三、由福建省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评审(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要求,按省相关主管部门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四、各类公派出国(出境)项目的外语要求仍按国家和福建省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福建省政策发生变动,学院视情况作相应调整。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