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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开展首届“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青年人才培育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开展首届“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青年人才培育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我院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首届“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青年人才培育计划”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等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

3.学院首届评选可放宽至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它条件依照《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青年人才培育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已获得新世纪优秀人才、杰出青年科研人才等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

3.其它条件依照《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推荐名额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今年拟评选20名(其中“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名,“青年人才培育计划”15名)。考虑到各系部专业建设和科研水平存在的差异,本次推荐人选采取不限额申报的方式,但是系部需对申请人进行推荐排序。

三、评选办法

1.采取“个人申报、系部推荐、评审下达”的方式确定入选名单;

2.各系部应结合创新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科技创新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3.系部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进行认真的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4.系部评审推荐的人选,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在本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学院对系部推荐的人选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四、保障条件

1.学院为入选者提供一定的项目资助经费(“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每人3-8万元,“青年人才培育计划”每人1-3万元),作为科研工作资金和相关的学术活动经费。

2.对入选者颁发“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或“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证书。条件合格者,优先推荐申报福建省“新世纪计划”或“杰青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

    五、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由系部汇总后统一报送,学院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

1.系部出具《推荐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1份),内容应包括:系部评选过程,对申请者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及研究工作设想的科学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公示情况等。

2.“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或“青年人才培育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1份),如推荐人选超过一人,需进行排序。

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或“青年人才培育计划”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5份)。

4.《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或《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一式5份)。

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支持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务必于2017年6月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 42753569@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张红梅,联系电话:0596-2559502。


 

附件:  1.“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2.“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3.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

    4.“青年人才培育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

    5.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6.“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17531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75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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