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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含各系、部等):

根据《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漳卫职委〔2013〕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我院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符合高、中(初)级职务聘任条件者。其他未获授权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仍按原系列要求推荐申报。

二、聘任条件和要求

12016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和办法,按照《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漳卫职委〔2013〕42号)及福建省相关系列(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文)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应聘(申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及条件,截止时间至2015年12月31日。

3.应聘(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应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交评审的论文(著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篇(部)、应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超过6篇(部)(破格晋升按要求提交)。未提交的论著,如填入申报表或简明表,各单位(含系部等)应予认真审核,如发现填报造假,一经查出,取消应聘(申报)资格。

5.应聘(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代表作(论文、著作)出现以下情况的均不填入简明表或评审表等,也不计入文件规定的科研成果数量:①在论文集、专辑(刊)、增刊、特刊、准印证、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除被SCI、SSCI、EI、A&HCI、ISTP、ISSHP等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外);②未正式发表和出版(含清样)的论文、专著、译著、教科书等;③发表在非正式出版刊物上的文章;④学位论文;④非独撰或第一作者署名论文。

6.收录到《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以发表文章当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录为准)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以发表文章当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录为准)的核心期刊,可视同为学报级期刊。填入简明表内的外文期刊,其主办及出版社须翻译成中文。

7.专著、译著、教科书等著作的字数不累计。专(译)著、教科书若为合著的,其个人撰写字数以著作中标明的字数为准,未注明个人撰写字数的,按合著人数平均计算字数。

8.应聘(申报)破格晋升教师、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具备破格晋升任职条件(闽教职改〔1997〕010号)中的两项,并参加聘任委员会组织的考核答辩。参加考核答辩的人员须填写《高等学校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及时做好推荐聘任申报工作。各单位(含系部等)要及时确定本单位(含系部等)教师等系列高、中(初)级职务拟聘人员,组织拟聘人选认真如实填写有关材料,要对拟聘人员填写、录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聘任材料齐全,表格(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并将所有拟聘人员的材料报送学院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影响聘任结果的,由应聘(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含系部等)自行负责。

2.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单位(含系部等)要将应聘(申报)人员填写并经学院审核修改后的“简明表”等聘任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各单位(含系部等)应将公示结果填入应聘(申报)人员的“申报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聘任申请条件,同意推荐”。对公示、聘任审议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学院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3.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单位(含系部等)要严格按照相关系列职称聘任申报条件的要求,加强考核应聘(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对应聘(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的人员,要着重考核其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把好申报条件关,对不符合应聘(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应聘(申报)。

四、其它事项

1.2016年教师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

2.教师须向所在系、部提交近年任教课程的教案,由各系、部考核推荐组组织负责审核把关,报送材料时不提交教案。

3.填表过程中应注意时间截算点为2015年12月31日,评审所需相关材料应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并且齐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各单位(含系部等)查验原件,审核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4.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上粘贴内装材料清单,并严格按照材料清单顺序依次装袋,在袋底贴上标签。同时在清单和袋底标签上注明应聘(申报)人单位(含系部等)、姓名、拟聘职务、拟聘专业(学科)、联系电话、袋数等信息。所有电子表格材料需均报送电子版至学院聘任委员会办公室{按应聘(申报)人姓名和单位(含系部等)建立文件夹存放}。

5、各单位(含系部等)考核推荐组对应聘(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结果填入简明表和评审表。

6、本通知附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中所提及的各类表格均可在院滚动条或由各单位(含系部等)通知下载填写打印。

7、应聘(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须将简明表内所列的所有论文、著作以及各类证书原件交给所在的单位(含系部等)初审后统一由所在单位(含系部等)将论文、著作送科研科鉴定及审核,各类证书原件送学院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即可将各类证书原件带回,论文、著作等留所在单位(含系部等)备查。

8、年度考核表可由人事处王琲提供原件。

9、所有期刊都要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知网等检索页,检索页请夹放在期刊中本人正文首页,并在期刊目录中本人论文题名加下划线;专著、编著、教材等在“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上输入书籍CIP核字号进行检索,检索页夹放在书籍中;被SCI、EI、CSCD、CSSCI等收录的论文需附上有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10、提交材料前,教师应经所在系(部)考核推荐组、院教务处和科研科对本人任职以来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教师、实验人员应经所在系(部)考核推荐组对本人任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含师德)情况进行评价,教育管理人员应经所在单位(部门)即系部(处、科室)对本人进行考评,并在简明表相应位置写上评价(考评)意见,签署负责人姓名,评价(考评)意见打印有效,无须加盖单位公章。

11.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其中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鉴定费、评审费合计每人750元,申报中级职务人员鉴定费、评审费合计每人650元,申报初级职务人员评审费每人300元,由各单位(含系部等)收齐后统一交给院财务处(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不足部分由学校补齐。

12.各单位(含系部等)及应聘(申报)人员应及时填报评审材料及相关表格;申报高级、中(初)级职务人员的所有评审材料及相关表格等,须送达学院聘任委员会办公室(送达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学院行政楼606,联系电话:2557053, 2557080)。

13.请各单位(含系部等)按照通知要求,尽早做好工作安排,认真及时地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2016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材料及要求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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