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直属科: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做好申报工作。申报人员被接收高校(单位)确定录取后,所在系部应于2018年6月13日前将《2018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接收高校和导师签字盖章的《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人事处,附件1电子文档需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按自行放弃处理。
联系人:张红梅,电话:2559568,电子邮箱:42753569@qq.com。
人事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