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直属科: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1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通知本部门人员(包括附属医院教学人员)严格按文件规定要求申报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2、请各部门务必通知申请人员在3月21-29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3、请各部门通知申请人员加入“漳卫教师资格申报群”,群号4727508,其他有关事项将在工作群进行通知。
联系人:陈春玉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