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卫职委〔2018〕28号
各系(部)、处(室)、直属科: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青苗培育工程”实施办法》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18年5月23日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青苗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教师[2017]90号)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漳卫职委[2016]35号)精神,激发广大青年教师的发展潜力,提升他们的教学、科研和行业职业能力,实现我院青年教师整体有提升、个体快发展的目标,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
以特长化发展为核心,对35周岁(含)以下青年教师分别从教学、科研、专业等方向进行重点扶持和重点培养,达到有效提升教学、科研、行业职业能力的建设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提升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水平
针对青年教师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青年教师准确把握、理解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教师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成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鼓励青年教师兼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青年教师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加强青年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青年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促进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能力提升
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国(境)外研修访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参与国际合作研究的国际化青年创新人才;充分发挥省内和台湾地区高水平大学教育资源优势,选送青年教师在闽台两地进行研修,拓宽教学视野;选送青年教师到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研究机构学习,帮助青年教师提升科研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教学技能比赛,逐步形成以课促赛、以赛以改、赛改结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机制;设立专项资金资助新进青年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和实践研究,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能力,促进科研综合实力提升;按照《福建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性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鼓励青年教师到行业企业学习所教专业的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提升实践教学能力;成立教师发展中心,为青年教师教学培训、教学咨询、教改研究、集体备课等搭建平台。
(三)实施新进青年教师一年培训制度
为了让新进青年教师尽快进入角色,融入学院的发展和建设中,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对青年教师实行一年培训制度。一是学院对新进青年教师进行入职培训,让青年教师了解校史校情、重要的规章制度,教学、科研、学生管理技能,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教师的职业素养等。二是组织新进青年教师参加高师培训中心举办的新教师岗前培训,让新教师掌握《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师伦理学》、《课堂教学技能》和《现代教育技术》等六门课程及科研工作、教师礼仪等教师素质素养基本内容。三是在培训期间,新教师的工作服从部门安排,可以下行业企业实践,也可到相关管理岗位跟班学习,参与行政管理和学生工作,以尽快熟悉学院情况。
新教师第一年原则上不领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如低于同类别行政坐班人员,按同类别行政坐班人员发放。
(四)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
建立“传、帮、带”有效机制,从2018年起,每年选拔若干对教师结成师徒对子,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三、保障机制
(一)经费保障
学院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青苗培育工程”各项费用。重点用于青年教师导师制、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坛新秀、科研新秀”的表彰以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等。
(二)政策保障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科应根据本意见,出台相关实施办法,确保“青苗培育工程”各项措施的实施。学院将努力搭建青年教师施展才华和学术发展的各种平台,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开创青年教师整体有提升、个体快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