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直属科,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利用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资源,优化学院教师队伍结构,规范校外兼职(课)教师的管理,保证校外兼职(课)教师授课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上一条: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关于建立教学巡课制度的规定 下一条: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关于规范教学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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