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材编写奖励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07-1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材编写奖励实施细则

(修订)

漳卫职教〔2013〕24号

为了更好的适应学院教材建设进程,教务处在漳卫职教[2009]46号文的基础上,对教材编写的奖励标准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奖励条件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该教材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CIP数据核字号验证(即正规出版物)或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存档备案的院本教材;

2.申请津贴的编写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申请津贴的编写人员单位署名须为本学院,即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4.编写的教材层次应为高职高专及以上,且与编写人员所评职称专业相一致;

二、提交材料

1.“××××-××××年度教师编写教材情况统计表”电子稿及纸制材料(附件:以系部为单位统计);

2.教材资料

封面、内封、扉页、参编章节的起页和终页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各参编人员自行准备);

三、字数统计

1.全书字数以扉页标注的字数为准。字数统计以以下公式计算为准:

统计字数=(全书总字数÷全书总页数)×所编章节页数

字数以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要求四舍五入,如:70千、70.4千。但最终津贴核计以四舍五入的整数值发放津贴,如70.4千按70千计算津贴;

2.编写人员先自行统计编写字数,系部组织审核,最后教务处进行复核,若有出入,以教务处复核数据为准;

四、奖励标准

1.规划教材,每千字40元;

规划教材指“普通高等教育‘**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及国家各部级指定的规划教材,其余不予以认定为规划教材;

现“十一五”规划教材已出版(目录详情可至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查询)。目前,“十二五”规划教材高职类还未确定,一旦出版,凭目录可予承认,以后诸类情况,以此类推;

2.普通教材,每千字30元;

3.院本教材,每千字20元;

院本教材须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存档备案,否则不予承认;

4.奖励按个人发放;

五、再版、改版教材不重复享受奖励。

六、同一编者在同一统计年度内编写多本教材,如编写的章节内容相同(传授的知识相同,文字表述可不完全相同),津贴不予以重复计算(可由编者自行确定一本申请津贴);同一编者在三个统计年度内编写的教材章节内容相同(传授的知识相同,文字表述可不完全相同),津贴不予以重复计发。

七、以上编写教材的汇总情况,请各系部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先初步审核,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经教务处复审、存档、公示后,于每年年末发放奖励。

八、本修订版适用于2013年9月1日(含2013年9月1日)以后出版或备案的教材。

九、自本修订版生效起,有矛盾的一律以本修订版为准,本修订版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 - 学年教师编写教材情况统计表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13年6月20日

附件:

- 学年教师编写教材情况统计表

系部(盖章):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

编者

教材名称

出版社ISBN

出版

年月

使用专业、届次

教材级别

编者自主统计参编章节及总字数(以千字为单位)

系部审核签名

□ 规划教材

□ 普通教材

□ 院本教材

编写第 章节

共计约 千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规划教材

□ 普通教材

□ 院本教材

编写第 章节

共计约 千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规划教材

□ 普通教材

□ 院本教材

编写第 章节

共计约 千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规划教材

□ 普通教材

□ 院本教材

编写第 章节

共计约 千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规划教材

□ 普通教材

□ 院本教材

编写第 章节

共计约 千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系部主任审核签名: 教务处复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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