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材管理规定(修订)

发布时间:2013-07-1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材管理规定(修订)

漳卫职教[2010]4号

高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材供应,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材选用管理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教材选用必须考虑到教育思想、人才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基本要求等诸多因素,既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又要针对学生特点,体现学院特色。

2、选用精品教材。凡有国家级(含部级)优秀教材、规划教材、重点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新世纪课程教材)等的应优先选用。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使用精品教材。

3、选用较新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内编写的教材,选用教材的最新版本。

4、教材选定后,原则上两年内不再变更,确因课程计划调整和教学内容更新,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的需要时,再进行重新选定。

5、教务处将定期进行教材评估(见附件一),对于经评估认定不适合我学院使用的教材,教务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教学单位不再使用并重新选定教材。

(二)教材选用的审批步骤

1、教务处提供当季最新的教材目录并通知各系部(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上或纸制目录,视当年情况而定),由系部组织各教研室进行教材选用工作。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老师共同讨论,根据课程课程标准要求及教材选用标准进行充分论证,负责本教研室所承担课程的教材选用工作,在可供选择的同类教材中确定适用的一种,填写《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材选用表》(详见附件二),向系部提出选用的教材,并同时在附件二的表内提出教师教学用书的计划数量,以供教务处参考。

2、系部认真审核各教研室所选用教材的可行性,确认后进行汇总,提交教务处。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系部填报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并打印纸质稿三份,系主任和各教研室主任签名确认,系部盖章后系部及教研室各留底一份,另一份报教务处征订。

二、教材订购与发放管理

(一)组织管理

1、全学院学生(包括成人教育)上课使用的教材,均由教务处统一办理订购手续(教务处仅提供正常教学计划所使用的教材,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额外交钱购买参考类书籍)。

2、教务处定于每年五月和十一月布置当年秋季和第二年春季教学教材征订任务。

3、教务处指定专人(以下简称教材管理人员)负责教材预订工作。在教材预订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均由该教材管理人员与有关部门联系,教务处将不定期听取各系部意见,总结教材管理工作经验。

(二)教材征订

1、教材管理人员向各系部下发征订教材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各系部确定选用的教材信息,统一制定教材征订计划,经审核无误汇总后向中标单位订购教材。教务处原则上不承担征订期外的任何教材征订。

2、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每门课程只能订购一种教材,订购的教材必须使用,不得造成积压。如因招生计划改变及政治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积压的,教材管理人员会提前知会系部,鼓励教研室在下一学年继续选用,将其库存用量使用完毕。如因教研室本身计划失误而造成库存积压,由系部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3、开学后如因教研室计划问题需补订教材,教研室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教务处对补报订的教材尽力购买,但不能保证按时供应;如因学院教学计划变动造成教材有变,教务处将尽量保证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4、要求预先汇款的教材原则上不予办理,如果确实需要,应由选用的教研室写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存档,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购买。

5、申购的教材,教务处应按计划购买,不得随意多购少买。

6、教材原则上不予学生征订使用的配套练习。如学生确实需要,则由任课教师在教材选用期间提出申请,并填写《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使用配套练习申请表》(详见附件三)。临时性的增加教务处不保证能当学期供应。

(三)教学用书领取

1、教材入库后,教务处将下达领取教学用书的通知。教学用书由各教研室以学期为单位将其承担课程的教学用书统一填写《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领取教学用书表》(详见附件四),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领取。教务处按实际授课教师人数发给每位教师本门课程教材1本,未改版已领用的教材不得重新领取。教务处不库存上学期教材,逾期不领取教学用书者后果自负。

2、实验人员本实验相对应的教材,应根据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人员数核发,2人以下发1本,3-5人发2本,5人以上发3本,供集体参阅。

3、成人教育部的教材教务处仅负责征订,其余如教材入库及学生和教师教材领取发放等一概由成人教育部负责。

4、非学院教学计划内的教材请至图书馆查阅,教务处不负责订购。

5、特殊情况需额外领取教材者,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室、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到教务处领取。师生教学用书在使用期内丢失、损坏,一律自费购买。

(四)学生用书的领取

1、每学期注册后上课前,在保证书款已交纳完毕的情况下,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到教材发放处领取,学生须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带领,辅导员(或班主任)在领书单上签字后学生方能领取教材。对逾期不缴费的学生由所在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追款,坚决不缴费者一概取消其领取教材资格。

2、教材领取过程中,辅导员(或班主任)应维持好领取秩序,除相关清点和核实的学生,勿让其余学生集体涌入,以免影响领取进度。耽误其他班级学生正常领取教材者一律以扰乱教学工作为由请出领书场所,禁止再度入内。

3、领取教材后,由学生再次进行清点确认,数量无误后搬离书库。如有问题可于三天内(包含领取当天)反馈至教务科,视具体情况处理,过后以数量缺少等为由一概不允许补领,而需另行购买。教材款项以实际领用数量为准计算。

4、教材一经发出,除转专业、退学、新编级学生可在两周内凭财务科通知单退书外,其余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不予退书(已使用、损毁或有笔迹的教材一概不允许退回)。

5、凡是在教务处领取的教材,如发现错装、缺页等严重缺陷,可在开课一周内携问题教材到教务处调换,对非本学期教材或书籍上已写有姓名、污损等一律不予退换。

6、凡在校生的教材一律由学院教务处统一按教学计划采购、发放,任何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擅自到校外购买。

三、自编教材的编写与管理

对于目前尚无国家级(含部级)优秀教材、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新世纪课程教材)的课程,或能体现我学院显著特色的课程,可申请自编教材。

(一)自编教材

凡我院教职工主编或参编,并且用于我院教学活动的教材属自编教材,其包括:

1、内部出版的教材(院本教材)(包括基本教材和与之相配的教学参考书、实验实习指导书和习题指导书等)。这种教材符合我院教材的要求,适应教学的需要,仅于学院内流通使用。

2、公开出版的正式教材。这种教材在正式出版前应作为我院的院本教材使用一年以上,经过课堂讲授且实践效果较好,再以此为基础进行修订,达到我院和出版社的要求。

(二)自编教材的编写要求

1、自编教材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2、自编教材主要指特色教材,突出我院学科优势和特色。必须以学科建设为基础,从教学需要出发,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要以最新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课程标准为依据,在总结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切实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编写教材要注重质量,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结构严谨,以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和创新能力。

3、教材编写要注意知识性、前沿性和规范性。各教研室、教学系是教材编写的具体组织者。

(1)自编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按照“文责自负”原则,主编对书稿的质量负全责。主编必须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不能挂空名。

(2)教学参考书及实验(实习)指导书要配合教学进行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应配合教材系统介绍实验(实习)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使用仪器和材料、操作注意事项等。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便于学生理解掌握。

(3)书稿要按照规范科学的教材编写要求。绪论(或前言)、正文、习题(思考题)、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三)申报条件

1、主编应有五年以上教龄,且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

2、主编至少要有讲授本课程三次以上的教学经历。

3、自编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

(四)自编教材的申报程序

学院支持教师编写自编教材。老师需填报《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自编教材申报表》(详见附件五)并提交编辑好的书稿(纸质稿即可),教研室、系部审核后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提交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后即取得自编教材编写资格。未经正常程序审批者,均不得作为自编教材。

(五)自编教材的印刷

1、教务处不负责公开出版的正式教材的印刷。

2、院本教材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印刷。主编校对审订稿件后,提交电子版稿件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印刷。为保证课前到书,书稿必须于使用前四个月交教务处。

3、自编教材一次印刷的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届相关专业学生用量。

四、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实施,与本规定有矛盾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一: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选用教材专家论证意见登记表

附件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材选用表

附件三: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学生使用配套练习申请表

附件四: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领取任课教材表

附件五: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自编教材申请表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学院 教材 管理 规定

点击下载此文件

上一条: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下一条: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材编写奖励实施细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