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7-1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漳卫职[2008]22号

各处室、 系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教学事故的出现,并使事故一旦出现得到及时、严肃、妥善的处理,根据依法治教的基本精神,特制定我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用教学活动、教学管理以及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师资、后勤保障系统。

第二条 事故的界定

凡在教学活动、教学管理以及与教学活动直接关系的师资、后勤保障方面未制定相应的管理法规,造成无章可循,或有制定管理法规而不依法行政、或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失误,扰乱了正常教学秩序、影响教学质量,在师生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者均可界定为教学事故。

第三条 教学事故分类与等级

教学事故可分为4大类,即A课堂及实验教学(作业);B考试、教材;C教学管理;D教学保障。事故依程度分为三级:一级(重大事故)、二级(较大事故);三级(一般事故)。

第四条 教学事故的认定程序

1、教学事故实行院、主管部门(教务处)、系部三级处理办法,首先由发现人、知情人向所在系部报告,系部负责人对责任人和事故情节进行核实,初步认定事故等级,填写“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记录表”,并在两天内呈报教务处,教务处在三天内调查核实后上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学院教学委员会要及时召开会议(与会委员人数应达到或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取票决制对事故进行认定(认定以超过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为准,上一事故级别的票数可累计到下一级别中),教务处将认定结果报人事处并通知责任人所在的部门。责任人所在的部门应及时将认定结果通知责任人本人。

2、教学记录表和认定书应明确列出责任人,责任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凡部门教学检查人员故意隐瞒或拖延不报者,列为责任人。

3、凡一学年内累计2次三级责任事故,将等同于一次二级责任事故;一学年内累计2次二级责任事故等同于1次一级事故,依此类推。

4、教学事故依事故分类等级认定区分,由学院教学委员会依据本规定具体条文认定事故等级,事故的处罚由院长签定。有关教学事故的档案记载应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务处、人事处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办公室存档。

第五条 教学事故处罚办法

1、一学年内构成一次三级教学事故责任者,当年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同时予以记载并在部门范围内通报批评。

2、一学年内构成一次二级教学事故(含累计等同)责任者,当年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同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3、一学年内构成一次一级教学事故(含累计等同)责任者,当年个人年度考核等级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并推迟其评聘高一级职务(职称、技术等级)时间一年,同时个人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当年所在部门不能评为先进集体。

4、一学年内累计构成2次以上一级教学事故(含累计等同)责任者,当年个人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并视情节分别予以推迟其评聘高一级职务(职称、技术等级)时间二年、调离现任岗位直至解聘,同时给予警告及以上的纪律处分,凡构成刑事法律责任者,依法处理。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视损失程度,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条 附则

1、本规定未尽的教学事故,可参照本规定认定其事故的类别、等级和责任人,并根据本办法有关条文施行处分。

2、学院以往所发文件中凡与本办法不相符合者,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一: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附件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学校 教学事故 认定 处理办法

附件1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一、课堂及实践教学(含作业)类

序号

事 项

级别

1

在讲课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2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上或使学生受伤终身致残。

3

授课中有明显诋毁学校或攻击不同学术见解的同行。

4

未携带任何教案及教学资料进入课堂执教。

5

无特殊原因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实训或实习指导、课程教学过程中擅离岗位15分钟以上。

6

教师未经系部主任批准无故缺课、停课、私自调课。

7

教师提早下课(理论课)或无故上课迟到10分钟以上。

8

未经批准,偏离《教学进度表》20%及以上。

9

教师上课时体罚学生。

10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损失3000~10000元以下或学生受重伤。

11

整个学期中教师布置作业量不足,低于计划作业量的1/2。

12

任课教师整个学期对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等未经批准不批改。

13

见习、实习无计划或擅自不按计划执行。

14

课前未点名或未委托班干部点名。

15

备课不认真负责,马虎应付,上课信息量少,拖延时间,影响教学效果。

16

未经批准,擅自请人代课。

17

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

18

无特殊原因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实训或实习指导、课程教学过程中擅离岗位5~15分钟。

19

提早下课(理论课)或无故上课迟到5~10分钟。

20

未经批准,偏离《教学进度表》20%以下。

21

开课前,任课教师未制定出《教学进度表》。

22

教师上课时指名或不指名辱骂学生。

23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损失3000元以下或使学生受轻伤。

24

教师在上课时手机等通讯工具发出振铃声响未及时处理,影响教学。

25

整个学期中教师布置作业量不足,为计划作业量的3/4~1/2。

26

任课教师整个学期对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未经批准少批改。

27

未及时填写课程教学过程记录(含教学小结、试卷分析)。

二、考试、教材类

序号

事 项

级别

1

参与命题有关人员,故意泄露考试内容。

2

试卷印制、传送、保管过程中有关人员故意泄密。

3

考试前拒绝校对试卷,试题出错达15处以上(含15处),且有试题遗漏达1处。

4

监考教师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15分钟以上。。

5

在评定、填写、呈报学生成绩中弄虚作假。

6

因工作失误,开学第2周仍有缺供教材,按教材种类计缺16%~20%。

7

选择教材随意、不能体现课程标准要求。

8

擅自变更教材选用计划或未及时通知采购,造成教材缺供。

9

使用自编教材、大纲和教学参考资料有严重的错误。

10

考试前拒绝校对试卷,试题出错达10~14处以上(含10处)。

11

考前3天试卷才送到考务科,影响试卷或印制试卷不及时,影响考试按期进行。

12

试卷印制、传送、保管过程中工作失误泄密。

13

监考教师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10~15分钟。

14

因监考人员不认真清点试卷,造成考试结束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已声明不交的学生除外)。

15

考试评分以后的试卷应保留至学生毕业离校一年后,在此期间无法提供参加考试学生的试卷。

16

教师监考不严格,听任作弊或发现违纪和作弊不上报,造成明显恶果。

17

考试后,因故或因工作失职在成绩未登录前遗失试卷。

18

因工作失误,单课教材错购或需报废,总价格(以原价计)在5000元以上。

19

因工作失误,开学第2周仍有缺供教材,按教材种类计缺11%~15%。

20

考试前拒绝校对试卷,试题出错达5~9处。

21

考前7天试卷才送到考务科,影响组卷或印制试卷不及时,影响考试按期进行。

22

考场发现试卷错发,致使考试推迟进行。

23

监考教师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10分钟以内。

24

考试后,因故或因工作失职在成绩已登录后遗失试卷。

25

考试后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26

因工作失误,单课教材错购或需报废,总价格(以原价计)在3000元~5000元。

27

因工作失误,开学第2周仍有缺供教材,按教材种类计缺1%~10%。

三、教学管理类

序号

事 项

级别

1

管理人员故意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历、学籍等种类证书、证明。

2

管理部门丢失一个班及以上在校生考试成绩,造成不可挽回后果的。

3

未经批准,教学计划中应开课程未排入课表或错排,影响正常教学。

4

在新生开学时经催促,仍未制定书面教学计划,影响教学。

5

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修改教学计划。

6

因漏通知或错通知造成无教师(或学生)到课堂,致使学生(或教师)空等或停课。

7

因工作失误,致使监考教师未到场,影响考场秩序。。

8

考分报出后发现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考生成绩差错率在10%以上。

9

管理部门丢失一个班以内在校生考试成绩,造成不可挽回后果的。

10

审查不认真或工作失误,错发或漏发学生毕业证书。

11

因工作失误,致使考场监考教师不足。

12

考分报出后发现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考生成绩差错率在1%~10%。

四、教学保障类

序号

事 项

级别

1

教学部门、教室、实验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未检查或知道后未及时处理,造成课中出现安全事故。

2

因工作失误导致停电停水或停电停水未及时通知,影响教学。

3

教室、实验室设施接报后,因工作失职未及时维修,影响教学。

4

因工作失误造成计划内教学用车不能保证,影响教学。

5

教学用品采购、供应不及时,影响教学。

6

采购劣质教学用品,影响教学。

7

上课前15分钟或考试前30分钟,因工作失职,教室仍未开放。

8

未经同意,占用教学场所,影响教学。

9

因工作失误造成铃声不正常,影响教学。

10

由于非必要原因在教学场所周围制造噪音,影响教学。

附件2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书

姓名

部门名称

事故分类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事故情况、级别及处理意见:

公章:(部门)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 见

公章:(部门)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教学委员会 意 见

公章:(部门)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上一条: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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