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关于修订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发布时间:2013-07-01 发布人: 浏览次数: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关于修订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漳卫职教[2011] 3 号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6]16 号)文件精神,深化学院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总结以前制订的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现提出重新修订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方针,坚持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要主动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反映我院的发展战略和办学特色,同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知识教育、能力训练、素质培养有机结合,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精技能、重个性”同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

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使学生的思想政治与业务、专业与基础、学习与健康、知识获取与能力培养、统一要求与个性发展等诸方面协调发展。努力使学生既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职业道德修养,又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过硬本领、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二)整合优化的原则

以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统筹规划人才培养全过程,强调课程体系、知识结构的优化重组,舍弃不符合高职教育精神和规律的课程和内容,使同类课程紧密结合,避免分类过细、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通过课程整合、重组、删减、更新等手段,提高课程综合化程度,构建融会贯通、紧密结合、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

(三)加强实践教学原则

实践教学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实用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根本保证。各专业必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统筹规划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整合实验和实训项目,设计安排具有系统性、综合性的实验实训项目,提高实践创新能力。

(四)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原则

革新教学方法,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保证学生有较多的时间和空间进行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发展个性,为学生发现、发展各自的志趣、潜力和特长创造条件。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各专业在人才培养和专业课程设置以及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过程方面,可根据各专业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做法,体现出各专业的不同特点,发挥各专业优势,形成各专业特色,以适应未来教育趋势、市场经济、社会需求的发展。

(五)相近专业(方向)前期趋同,后期分化的原则

相近专业或同专业不同方向前期教学进程原则上要基本保持一致。

三、培养方案基本内容

(一)基本框架:分为两个部分(如下)

第一部分 主 体 方 案

Ⅰ、专业介绍

Ⅱ、指导思想

Ⅲ、人才规格

⒈职业岗位(群)与工作内容

⒉培养目标

3.专业培养要求

Ⅳ、招生对象和学制

Ⅴ、专业素质与核心技能

⒈专业素质与技能分解表

⒉核心技术及课程内容

Ⅵ、模块设置和基本要求

⒈教学模块设置

⒉课程模块基本要求

⒊课程模块组成结构(专业课程体系)

Ⅶ、专业教学进程设置

Ⅷ、专业技能教学安排

Ⅸ、毕业 (顶岗)实习与管理

⒈毕业实习进程(轮转)安排(岗位与时间)

⒉实习管理

Ⅹ、教材与书目

Ⅺ、课程标准

Ⅻ、实习大纲

⒈实习目标

⒉实习要求

⒊实习时间安排

⒋实习成绩的评定

第二部分 相 关 附 件

Ⅰ、专业人才需求与专业改革调研报告

Ⅱ、专业教师任职资格

(二)课程设置基本要求

(1)课程设置

教学模块设置按照人文素质模块(含必修、限选课24-26学分,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限选课程)、职业基础模块(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课程)、职业技能模块(即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专业技能、专业拓展课程)、毕业实习四个大模块设置。

实践教学(含实验(训)、专业见习、毕业实习等)必须占教学进程表总课时的50%以上,争取达60-70%。专业课中实践教学课时(即实验(训))占专业课总课时比例必须达50%以上。

(2)课程性质

按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限选课以及公共选修课。

A、必修课

必修课是指教学进程表中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人文素质必修课、职业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学生必须修习必修课并考核合格后获得学分。

B、限选课(限定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指在教学进程表中限定的学生必选的课程。学生必须修习本专业规定的限选课并考核合格后获得学分。

C、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选修的课程,包括人文素质类、职业基础类、专业相关类。学生应根据教学进程表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

(3)学分

总学分:150学分以上。其中必修课及限选课100学分以上,军事训练(含入学教育)2学分,专业见习、综合实训、毕业实习50学分以上(其中毕业实习48学分),公共选修课须4学分以上(含4学分)。

(4)学时

学时:必修课及限选课(含实验(训)课)总学时为1600-1800。严格控制在1800学时以内。

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办法如下:

A.必修、限选、公共选修课原则上每 16 课时计 1 学分。

B.军事训练、专业见习、综合实训、毕业实习原则上每周计 1 学分。

C.学生必须参加体育课程学习,体育必修课每32课时计1学分,成绩合格获得相应的学分(特殊情况处理办法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暂行)”)。

(5)人文素质模块按《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 [2005]9 号)执行,设置 3 门必修课:

A、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 4 学分

B、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 3 学分

C、形势与政策 1 分

(6)周数分配:三年总共 150周,具体分配如下(见附件一):

A.第一学期16周(授课周14周,军事训练(含入学教育)2周);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各18周(含专业见习周,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色自行安排见习时间和周数);第四学期16周(授课周15周,校内综合实训1周)。第三学年毕业实习48周,毕业教育(鉴定)1周。

B.寒暑假 24 周,机动5周,公假4周。

四、毕业条件

(一)必须获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二)毕业考试须合格。

(三)必须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五、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几点具体要求:

1、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权威性,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充分听取用人单位、毕业生和高年级学生的意见。

2、课程设置要切实体现高职高专特点,从学科本位向职业能力本位转变,充分体现专业特色,加强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课的教学。

3、各系部要统筹安排课程,实行课程柱状排布,从第一学期开始重点安排职业基础模块和职业技能模块课程。

4、应注意课程名称的规范性,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特色;各学期的主要课程要大致均衡,要注意知识之间的逻辑关系和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

5、重视学生的整体素质提高,逐步增设公共选修课。

6、各专业教学进程表采用教务处统一制定的模板,请勿随意变更。

7、在制订教学进程表过程中,凡涉及跨系部的课程要加强各系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8、此次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自二0一一级开始实施。

附件一:教学环节及总周教分配表

附件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_________专业教学进程表模板

附件三: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目录

附件四:实践教学环节及学分分配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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